奥巴马手按圣经宣誓惹争议 学者称应用宪法取代
当地时间1月2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手按圣经,在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约翰•罗伯茨的带领下,朗诵就职誓言,完成法定程序,开始第二任期。
奥巴马的誓词极为简单:“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然而,四年前的这一天,在首次宣誓就任美国总统之时,奥巴马的嘴巴似乎不怎么听使唤,短短四句话居然说不顺畅。后来,还被迫重新宣誓。
这一次,奥巴马虽然没再犯口误,但他手按圣经宣誓的做法却又成了美国舆论争议的焦点。不少观察人士指出,既然誓词中包含了“恪守、维护和捍卫美国宪法”的字句,奥巴马就应该手按宪法而不是圣经宣誓。
美国政治评论员迪安•奥贝杜拉指出,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原本可以在宪法中规定总统就职时必须手按圣经宣誓,但他们没有那么做,原因就是为了确保不同宗教信仰或无宗教信仰的国民都可以平等地出任政府官员。事实上,美国宪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国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
其实,手按圣经宣誓只不过是自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以来,形成的并无约束力的传统而已。在美国历史上,也曾有两位总统在就职时未使用圣经,他们是第6任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和第26任总统泰迪•罗斯福。
其中,约翰•昆西•亚当斯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儿子,他同时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但在宣誓就职时他手抚的是一部法律典籍(一说为宪法)而非圣经。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向世人表明,政府与宗教不能混为一谈,他首先要忠诚于美国法律,然后才是个人的宗教信仰。
还有人辩称,手按圣经可以让宣誓人信守誓言,但事实上这也是靠不住的。很多官员虽然在就任是也曾对着圣经发誓,但后来他们照样做出了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事情,因此区区30秒钟的宣誓并不能约束潜在的犯罪分子。
在奥贝杜拉开来,美国的开国元勋们早已明确指出,宪法是美国的最高法律,是先人留下的宝贵遗产,它规定了美国政府的组织构架。因此,美国总统应该手扶宪法而非圣经宣誓就职。(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