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胞兄不服法院受贿罪判决 称要上诉
2013年01月25日 17:52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月24日以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收受政治资金等判处韩国总统李明博的胞兄、前新国家党议员李相得有期徒刑2年监禁。据韩国YTN电视台网站25日报道,李相得对判决不服,表示将要上诉。若上诉,他将很难被包含在李明博任期末的特赦名单里。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5日表示,李相得方面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了强烈的不服,为李相得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当天上午已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上诉截止日期为1月31日。
报道称,若李相得上诉,那他将不能被包含在李明博将要进行的特别赦免名单里。李明博将在任期末进行特赦,特赦名单中包括他的多名亲戚和亲信。
据悉,李相得涉嫌在2007年总统大选前接受所罗门储蓄银行总裁林锡和未来储蓄银行总裁金灿庆(音)的请托,分别收受这两家3亿韩元,违反《特别犯罪加重处罚法》。此外,李相得还在2007至2011年间以“顾问费”的名义,从可隆公司方面收受1.6亿韩元的非法政治资金,违反《政治资金法》。去年7月,李相得被韩国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下属的联合调查团拘捕。(记者 李小飞)
【编辑:李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