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缉毒犬惹官司 最高法院一天两审“狗官司”(2)
缉毒犬挑战权利法案
美国最高法院当天还审理了另外一起关于缉毒犬的案件,这起官司中缉毒犬的名字叫佛朗基。最高法院一天之内审理两起关于狗的案件,的确让人匪夷所思,其中第二起官司还隐含着颇具争议性的权利法案问题。
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万圣节期间,佛朗基在迈阿密市一处私宅门口不经意地嗅了几分钟,结果警方从该处住宅内搜出了大麻等毒品。但案件嫌疑人则提出状告,称警方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让缉毒犬随意在私宅范围搜寻毒品“不合程序”。
与一致认定奥尔多的表现没有非议之处不同,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针对佛朗基的案件明显出现意见分歧。几名自由派大法官认为,将缉毒犬随意带到民众的家门口,绝不像万圣节“不招待就使坏”的游戏那么简单。
“这将导致警方可以用缉毒犬对任何住宅和任何地方展开随机搜查。”大法官鲁斯·金斯伯格说。卡根大法官则指出,佛朗基虽只在民众家门口逗留了几分钟,却在法律上引出了一个“冗长和冒失”的过程。斯卡利亚和肯尼迪大法官也站在自由派阵营一边,认为警方用佛朗基对民宅进行随机搜查程序欠妥。
美国的《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民众及其财产享有免受“不合理搜查”的权利。最高法院在以往的案例中,也一直维护《宪法第四修正案》赋予民众的权利。譬如,9名大法官曾一直裁定,警方必须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在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汽车上安装GPS设备。
和奥尔多一样,佛朗基也已从警队退役,但由于法官意见相左,其案件一时还难以了结,最高法院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对该案作出判决。(记者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