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电公司尚未支付105亿日元核辐射去污费
3月初,中新社记者探访旧警戒区——日本福岛县南相马市小高区,该地距离核电站15公里。记者目击该区域人烟稀少,依旧像个“鬼城”。图为小高区城中心的依旧残留的海啸痕迹。中新社发 孙冉 摄
福岛核事故过去两年,对于福岛县民的健康管理也成为福岛复兴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福岛外部辐射值的下降,对于因饮食造成的内部辐射的检测成为当下广泛实施的检查。图为福岛郡山市红十字医院,一名福岛人正在接受内部辐射的检测。中新社发 孙冉 摄
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截至2013年2月,日本环境省根据《放射性物质污染对策特别措施法》要求日本东电公司共支付福岛核事故辐射去污费用14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0亿元),而东电尚未支付其中的105.5亿日元。
日本东电公司称,“无法判断该要求是不是基于特措法”,目前无意支付剩余钱款。
日本环境省称,去年11月要求东电支付截至去年8月的总计76亿日元的去污相关费用,其中包括核电站周边地区的国家直辖去污费用17亿日元、日本地方政府自主去污补贴24亿日元及宣传教育费用9.6亿日元等。
日本东电支付了其中17亿日元的国家直辖去污费用,但未支付剩余的59亿日元。日本环境省今年2月要求东电支付去年9至11月期间费用73亿日元。东电计划支付其中的26.5亿日元,其余46.5亿日元则不予支付。
核事故去污工作而制定的上述特措法中明确规定,日本东电要负担该法规定的去污费用。日本环境相石原伸晃22日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称,“将继续要求东电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