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塞浦路斯发放首笔救助贷款
中新社北京5月16日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当地时间15日宣布,已批准为塞浦路斯提供为期3年、总额10亿欧元的救助贷款,并向其发放首笔资金8600万欧元。
据路透社报道,IMF当天发表声明说,其执董会已批准有关塞浦路斯的中期贷款计划,以支持该国经济改革。IMF将立即向塞浦路斯发放首批贷款8600万欧元。
这项中期贷款计划是塞浦路斯与IMF和欧元集团达成的总额为100亿欧元救援方案的一部分,剩余的90亿欧元援金由欧洲稳定机制提供。该方案旨在帮助塞浦路斯稳定金融系统,实现财政可持续性和支持经济复苏。
彭博社报道称,作为受援交换条件,塞浦路斯已同意对国内第二大银行塞浦路斯大众银行进行破产清算,并向该国所有账户余额超过10万欧元的储户征收“存款税”,以自行募集银行业援金。
塞浦路斯政府去年6月向欧盟和IMF申请救助,以挽救受希腊债务危机影响的银行业。经过艰苦谈判,塞浦路斯与国际救援方于今年3月底达成救助协议。
欧洲稳定机制(ESM)本月13日宣布,已于当天向塞浦路斯交付了首笔20亿欧元救助资金,并拟于6月底前向塞拨付第二笔10亿欧元救助资金。《澳大利亚人报》指出,首批20亿欧元救助资金将用于填补塞浦路斯目前财政上的“窟窿”,包括预算融资、偿还中期与长期债务,以及金融机构的重组工作。
IMF中期贷款安排通常是援助由于生产和贸易结构性障碍而出现中期内严重支付困难的成员国,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