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联合国涉叙决议间接支持反对派 不合时宜
第67届联合国大会15日召开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一项有关叙利亚问题的决议。
分析人士认为,该决议主要谴责叙利亚政府,而对叙利亚反对派间接表示支持。在当前国际社会为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展开新一轮斡旋努力的情况下,联大通过这一不合时宜的决议不但无助于缓解叙利亚危机,反而会阻碍其政治解决进程。
内容偏颇有失公正
这是继去年2月16日和8月3日之后,联大第三次通过有关叙利亚问题的决议。
本次决议草案由法、德、英、美、卡塔尔等37个国家共同起草。观察人士指出,从内容上看,决议虽然谴责叙利亚境内的一切暴力行为,但把主要矛头指向了叙利亚政府,强烈谴责“(叙利亚)当局使用重型武器的现象不断升级”和“继续大规模粗暴侵犯人权”,同时表示“欢迎去年建立的‘叙利亚反对派和革命力量全国联盟’为政治过渡所需的有效对话代表”。
在投票前,该决议草案就引发了争议。俄罗斯外交部强调,该决议草案内容是“不客观和偏袒的”,“忽略了叙利亚的现实”。
分析人士指出,联大决议虽然不像安理会决议一样对联合国会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仍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和象征意义。有关国家强行推动联大表决涉叙决议的实际目的在于加大对叙利亚政府的压力,为这些国家单方面支持叙反对派的做法寻找借口,以求推动叙利亚政权更迭。
强行表决不利团结
在提案国未能与各方充分沟通、强行推动表决决议草案的情况下,中方对草案投了反对票。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在投票前说:“对联大将要表决的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同不少会员国一样,中方对部分内容存在严重关切,要求提案国充分考虑各方意见。”
“在会员国尚存分歧的情况下强行推动表决,不利于会员国团结,也不利于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国际社会为解决叙利亚危机所作的斡旋努力,”李保东说。
去年8月3日,联大也曾表决通过一项有关叙利亚问题的决议,当时有133个国家投赞成票,31个国家弃权。与上次相比,本次联大涉叙决议所得到的赞成票减少至107票,59个国家弃权。
分析人士指出,坚持协商一致是写入《联合国宪章》的重要精神,联合国这个国际舞台应发扬民主,充分协商,努力寻求最广泛一致。在决议草案事先引发争议、提案国未能与各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有关国家仍然推动联大强行就决议草案进行表决,这种做法是不妥的。
阻碍政治解决进程
近期,国际社会正在为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展开新一轮斡旋努力。本月上旬,俄美双方重申将致力于通过谈判解决叙利亚问题,并同意尽快召开叙利亚问题国际会议,邀请叙政府和反对派代表参加。
在此背景下,联大通过一项有失公正的决议,等于向叙政府和反对派发出不平衡的信号。这种偏袒一方的做法会影响当前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势头,阻碍近期国际社会推动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努力,甚至进一步深化危机。
俄罗斯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在投票前发表讲话,称该决议是“非常有害和破坏性的”。他说:“在美俄达成重要协议之际,推动这样一项决议尤为不负责任和适得其反……现在需要的是一致的态度。”
巴西常驻联合国代表在投下弃权票后的解释性发言中说:“在眼下这一重要关头,谁是叙利亚反对派——更不用说叙利亚人民——的代表根本不应由联大来决定,这是应当由叙利亚人自己决定的事情。”
分析人士认为,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国际社会应当在2012年6月叙利亚问题国际会议公报(日内瓦公报)的基础上,推动叙利亚各方开启无任何先决条件的包容性政治对话,以便启动由叙利亚人主导的政治解决进程,共同协商政治解决方案,争取早日恢复叙利亚的和平与稳定。(记者 王雷 顾震球 林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