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疏散灾民起诉政府和东电索赔案开庭
5月31日,福岛核事故疏散灾民向日本政府和东电索赔案的第一次口头辩论在千叶地方法院举行。图为上午10点10分左右,原告进入法院。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因福岛核事故而从福岛县疏散到千叶县的灾民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恢复原状”并索赔案的第一次口头辩论31日在千叶地方法院进行,原告在陈述意见时提出“希望还给我们家园”,而政府和东电则要求驳回原告诉求。
报道称,从福岛县浪江町疏散到千叶县习志野市的40多岁夫妇在陈述意见时称,“为什么没有任何责任的那么多人要被迫长时间疏散?希望(被告)负起夺走我们家园的责任。”
可另一方面,政府方面则反驳称,“在福岛核事故的责任原因上将全部进行争辩。”东电也坚持认为“将根据政府规定赔偿范围和金额的中期指针进行应对”,表现出抗争的态度。
起诉书中将福岛核事故定性为公害,认为事故是政府和东电在“安全神话”下推进核电建设的结果。并称,政府未对东电行使妥善的监管权限。
据悉,原告为八户灾民共20人。索赔金额中除疏散费用和停业损失等之外,还包括疏散造成的精神痛苦每人每月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万元),以及因失去家园造成的痛苦2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1.4万元)。
【编辑:况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