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规定利用儿童进行恐怖活动者可判死刑
2013年06月17日 15:17 来源:国际在线 参与互动(0)
原标题:孟加拉国通过《2013儿童法案》 利用儿童进行恐怖活动最高将面临死刑
据孟加拉国媒体《曙光日报》17日报道,孟加拉国议会16日通过《2013儿童法案》。法案规定,利用儿童参与任何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死刑惩罚。
法案规定,任何人,不论是否为儿童的监护人,只要利用儿童参与了《反恐法案2009》中第六条所规定的任何恐怖活动,都将受此法案的制裁。《反恐法案2009》中第六条规定,对参与恐怖活动的人最高可判处死刑。
法案还规定,孟加拉国每个县都将设立儿童专案组,由一名官员负责;9岁及更小年龄的儿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拘禁,在逮捕9岁以上涉嫌犯罪的儿童时,不得使用手铐或锁链。(记者 杨伟明)
【编辑:张艾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