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印拟设三边抗霾机制 将纳入东盟外长会公报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日报道,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决定共同设立一个跨部门的三边抗霾合作机制,并将在2013年10月举行的东盟首脑峰会上汇报进展。
报道称,目前印尼的着火点大幅减少,笼罩新马印三国半个月的烟霾稍微缓和。深受霾害影响的三国在寻求长远抗烟霾解决方案的路上,也取得实质跃进。此外,东盟外长也在第46届东盟外长会议后将合作抗霾的立场纳入联合公报。
据报道,新马印外长在东盟外长会议揭幕前夕,特地举行了一场闭门三边会谈,就对抗烟霾的方案达成共识,并在6月30日的外长会议上进行更广泛的讨论。新加坡外交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会后接受记者访问时,公布这个具体合作机制。
尚穆根说:“我们三国同意烟霾是个问题,一致认为必须应对问题,并同意采取一些具体步骤。这本身就是个积极的成果……而我相信这提供了一个有助于推动区域抗霾的框架。”
对于三边合作机制会否侵犯个别国家主权,尚穆根说:“国家主权并不妨碍任何国家在国际舞台上与其他国家合作。”
报道指出,其他有关合作机制的运作细节仍在研究中,不过新加坡当局指出,这个机制主要将探讨如何防止烧芭活动以及预防烟霾问题。
另外,据称,东盟其他七个成员国外长在亚细安外长会议上采纳了新马印的抗霾主张,并将它纳入联合公报中,凸显抗霾行动具备更广的区域合作层面。
十国外长确认跨国烟霾问题是东盟不断重现的挑战,也重新肯定东盟将通过一致努力和加强区域与国际合作,持续加强国家和区域的抗霾能力。这包括设立有效监控、快速反应和灭火系统,以缓解霾害。
东盟外长也在联合公报中表明,已指派属下高级官员展开合作,检讨东盟现有的抗霾措施、建议新方案以及加强区域合作防范烟霾,并将在东盟峰会汇报进展。
在强调东盟成员国应肩负国际责任,并合作对抗跨国烟霾污染问题的原则下,十国也呼吁未批准和执行《亚细安跨国界烟霾污染协定》的亚细安成员国尽快行动。
报道称,东盟在2002年通过该协定,但是印尼因为国会不批准,是至今唯一未加入协定的成员国。
印尼外长马蒂说:“我们乐见一个东盟一致认同的结果,正视烟霾问题既需要在国家层面上解决,也需要区域一起努力。所以,我们都一致希望成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