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70年风雨 《开罗宣言》国际地位不容动摇
1943年,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走向胜利之际,中、美、英三国在埃及首都签署了《开罗宣言》,确立了二战后亚太地区的政治秩序。这份举世公认的重要国际法文件,其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历经70年国际风云变幻而不减,至今仍在启迪现实,昭示未来。
7月5日,为纪念《开罗宣言》发表七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举行,来自十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和外交使节论证了《宣言》对二战后国际秩序形成的重要作用,指出《宣言》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归属中国的重要法律依据,呼吁各国切实维护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成果,共同开创亚洲更加美好的未来。
《开罗宣言》是二战胜利重要果实
1943年12月1日,中国、美国和英国在埃及首都共同发表《开罗宣言》,确定了日本的侵略罪行以及战后对日本的处理。之后,苏联、美国和英国于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再次明确宣告,《开罗宣言》所规定的条款必须实施。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明确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这表明《开罗宣言》对日本具有国际法效力。
外交部部长助理乐玉成在研讨会上表示,《开罗宣言》是一份弘扬正义的文件,明确指出中美英三大盟国对日作战的目的和宗旨,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和占领的一切岛屿,宣言的内容和精神在《波茨坦公告》中进一步重申,引领了对日作战的全面胜利。
《开罗宣言》是一份奠定和平的文件,就对日作战计划、日本领土范围和亚太秩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乐玉成指出,该文件的深远意义还在于,它是以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的数千万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成果。
《开罗宣言》规范了二战后国际秩序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是中日之间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
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国际事务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丹·普莱西认为,中国自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逐渐成为国际政治的一个重要力量,盟国认识到中国在战后世界秩序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希望建立起一个更好的体系和秩序,从而来避免无休止的战争。《开罗宣言》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成为国际法规和条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文件,在战后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美国夏威夷鹦鹉螺研究所研究员罗杰·卡瓦佐斯表示,这些法律文件为二战后建立国际秩序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国际格局的形成与这些法律文件息息相关。有必要在七十年后的今天进一步增进对这些文件的认识,从而更好地遵守文件条款。
《开罗宣言》是钓鱼岛归属中国的重要法律依据
《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开罗宣言》是一份对中国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文件,规定日本归还其窃取的中国领土。然而,令人警醒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亚太,日本右翼势力抬头,在侵略历史、慰安妇、靖国神社问题上接连制造事端,公开质疑《开罗宣言》等国际文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楠来认为,《开罗宣言》作为国际法律文件,其性质是毋庸置疑的。按照国际法的规则,有效的条约对于当事国有约束力。日本接受了该文件的条款,负有履行这些条款的国际法律义务,归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就是其中的一项义务。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阮宗泽表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友好条约》等文件环环相扣,组成了法律链条,确定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作为中国领土的法律地位。相关国家只有认真履行历史责任,二战的胜利成果才能真正得以维护。(记者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