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日本企业向4名强征韩国劳工赔1亿韩元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0日对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强征劳工一案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新日本制铁(当时的旧日本制铁,新日铁住金的前身)向4名原告支付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3.97万元)赔偿金。这是他们自1997年提起诉讼以来第一次赢得胜利。
1997年12月,吕某(90岁)和申某(87岁)等4名劳工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了赔偿诉讼,主张他们在上世纪40年代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被新日本制铁强制押往日本劳役,而且该企业欠下了巨额的工资,但遭败诉。该判决于2003年10月取得了日本最高法院的支持。对此,韩国法院一审和二审也认定日本法院的判决内容在韩国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大法院于去年5月裁定,日本企业在殖民统治时期强制征用劳工,严重违背韩国宪法,而且新日本制铁与上世纪40年代的旧日本制铁实质上是相同企业,因此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申。
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日本曾强制征用韩国数万名劳工前往日本服劳役,除了给这些劳工带来惨痛的身心伤害外,还欠下了巨额工资。
【编辑:王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