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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总理:以国家和谐法取代煽动法令

2013年07月17日 19: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吉隆坡7月17日电 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17日表示,政府将会确保国家和谐法具备三项主要原则,以解决憎恨和污蔑现有宪法和体制的行为问题。

  他当日主持马来西亚北部走廊经济特区执行局第十届理事会会议。他在会后的发布会上,就最近马来西亚社会闹得沸沸扬扬的煽动法令和紧急法令争议发表声明。

  他强调,政府要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以国家和谐法取代,并不会影响政府处理威胁国民团结和社会安宁行为的权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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