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陆上自卫队与3家电力公司签署灾时合作协定
11月14日上午,(左起)东北电力公司社长海轮诚、东京电力公司社长广濑直己、陆上自卫队东部方面队总监矶部晃一、中部电力公司水野明久在东京都练马区的朝霞驻地签署灾害时合作协定。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为在地震、台风等灾害发生时顺利展开合作,日本陆上自卫队东部方面队(负责关东甲信越等1都10县)14日与东京电力、东北电力、中部电力3家电力公司签署合作协定。核电站事故不在此次协定范围之内,将留待今后继续讨论。
据东部方面队称,协定规定陆上自卫队和电力公司间将共享受灾信息并定期举行训练。
实际灾害发生时,在对彼此业务不造成妨碍的范围内,自卫队将负责清理因树木倒塌和塌方而被阻断的道路,并开展器材和人员的运输工作。电力公司则负责向自卫队的救援基地供电。
协定的对象范围与东部方面队的管辖区域相同。新潟县由东北电力负责供电,长野县和静冈县的部分地区由中部电力负责,因此电力方面为3家公司。
此外,目前东北电力、九州电力、冲绳电力和陆自的部分方面队也已签订类似协定。
【编辑:程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