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看守政府决定延长曼谷等地“内安法”实施期限
中新社曼谷12月25日电 (记者 余显伦)泰看守内阁会议25日决定,出于安全原因考虑,再延长曼谷及相邻府部分地区国内安全法令实施期限60天。
延长“内安法”实施期限的建议是由泰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的。“国安委”秘书长帕拉敦说,曼谷及临府部分地区“内安法”的实施期限到本月31日结束,延长其实施期限主要考虑长期的集会抗议示威活动仍在继续。
本次“内安法”实施时间由2014年1月1日至3月1日,其实施范围涵盖整个曼谷市,暖武里府及北榄府的挽帕里县、巴吞他尼府的拉琅缴县等地区。
泰内阁10月9日宣布在曼谷帕拉空、律实和炮台3区实施“内安法”10天;10月18日,内阁将“内安法”实施期限延展至11月30日,但未扩大“内安法”的实施范围。
11月25日晚,时任总理英拉宣布扩大“内安法”实施范围,曼谷全市、暖武里府及北榄府的挽帕里县、巴吞他尼府的拉琅缴县被纳入国家内部安全法令之实施范围,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31日。
12月25日上午,有反政府示威者试图占据泰日体育场时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改革泰国学生和民众联盟”的一位核心成员告诉其抗议者停止战斗后,冲突才得以停止,有报道称有一名抗议者在冲突中受伤。
泰日体育场是下一届国会下议院政党名单制议员候选人的登记场所,12月23日至27日,被各政党推举为下一届国会下议院政党名单制议员之候选人都在此进行资格登记。
泰选举委员会专员颂猜说,当天的冲突可能导致下届国会下议院政党名单制议员候选人资格登记推迟,选委会成员将对当天的情况进行评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