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院:是否推迟大选应由英拉和选举机构决定
当地时间2014年1月22日,泰国曼谷,反政府示威继续。图为示威者破坏皇家警察大楼标志。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外媒报道,泰国宪法法院当地时间24日就是否推迟计划于下月举行的泰国大选作出决定。泰国宪法法院表示,大选可以推迟,但作出这一决定是看守总理英拉和泰国选举委员会主席共同的责任。
泰国反政府示威已经持续了近3个月,示威者要求泰国看守总理英拉下台,并设立非民选的“人民议会”。自去年11月份抗议活动开始以来,示威者与泰国当局发生了一系列冲突,已造成9人死亡,数百人受伤。
泰国主要反对派正抵制计划于2月2日举行的大选。示威者表示将扰乱大选投票。另一方面,泰国政府反对此前选举委员会提出的推迟大选的主张。
泰国政府称,按照泰国宪法规定,大选应在内阁解散后60天内举行。但反政府示威领导人素贴23日威胁将封锁所有通往大选投票点的道路,并表示不会允许大选举行。
此外,由于首都曼谷大规模街头示威活动持续不断,为保障大选顺利进行,泰国政府从22日起宣布首都曼谷以及周边一些区域进入60天紧急状态。
【编辑:张艾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