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判定在野党议员策动内乱罪成立 服刑12年
资料图片:韩国在野党统合进步党议员李石基(韩联社)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水原地方法院17日对在野党统合进步党议员李石基策动内乱案进行了判决。韩国法院宣判李石基违反《国家保安法》、策动内乱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和剥夺议员资格10年。
与此同时,法院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4-7年,剥夺议员资格4-7年。韩国法院表示,将策动内乱事件举报给国家情报院的李某的陈述具有可信性。名为“RO”(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革命组织)的组织是具有指挥体系的组织,是策动内乱的主体。而经证实,该组织的领导人是李石基。去年5月,“RO”成员举行了两次聚会,这些聚会是该组织学习思想的聚会。
李石基等去年5月与130多名RO成员举行秘密聚会,谋划破坏韩国国家通信和储油等核心设施。自2012年3月到去年5月,李石基多次参加了RO成员数百人组织的聚会,发表了“亲朝”言论。韩国检方以策动内乱和违反《国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诉了李石基等人。
另一方面,韩国水原地方法院本月3日对李石基案进行最后一次法庭审理时,检方在法庭上要求判其20年有期徒刑,剥夺议员资格10年。对于一同被起诉的其他几名被告,检方要求分别判处10-15年的有期徒刑。到当天一审判决为止,该案件从去年11月12日开始的第一次公开审理之后,一共进行了46次庭审。
【编辑:蒲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