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日本政府更改核电站税收方案 停工也收税
据日本《朝日新闻》3月26日报道,一直以来,日本8个道县只对正处于运转中的核电站征收核燃料税。但是,为了能在核电站停止运行的情况下向电力公司征收税金,供养核电站的8个道县更改了税收方案。据《朝日新闻》的调查,2014年以后,即使核电站停止运行,8地的政府最少也能确保每年10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6亿元)的税收。可以想见大部分的税收将通过电价上涨的方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报道称,核燃料税以地方税法为蓝本,是“法定外普通税”之一。1976年福井县为了解决核电站安全问题首次提出核燃料税的概念。在发生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前,每当有新型能源代替核能来发电时,都会根据价格制定税收标准,当然收税的前提是核电站正在运转。但是,据《朝日新闻》的调查,在福岛事故之后,8个道县出台条例,把表示原子炉规模的输出功率作为收税标准。新潟、静冈、岛根三县也正在讨论是否要导入这种税收标准。现在,日本48座核电站无一运转,2012年13个道县中有8个道县出现零税收的情况。
据了解,福井县在2011年11月率先引入核燃料税的新制度,此后,把输出功率作为税收标准,年税收总额常常达到6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6亿日元)。该县税务课的负责人表示,让效益来左右税收的作法已经不合时宜了。与此同时,青森县在2012年4月引入该制度,从2014年4月开始,将对与铀制品相关的产业增加两、三倍的税率。因此,每年的税收将增加37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2亿元)。这样一来,包含青森县在内的8个道县至少每年能获得14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8.6亿元)的税收。然而在另一方面,福岛县废除了核燃料税,宫城县对引入新税收制度持观望态度。
核燃料税上涨导致了电价的上涨。2013年各家电力公司向经济产业省提出上涨电价的请求。据了解,北海道、关西、四国、九州地区的电力公司分别把自己辖区内核燃料税的上涨部分纳入电价成本。核燃料税会按规定上报到道县的日常账务上,并以交付金的形式把部分金额拨给地方各机构。各道县表示增税是为了实施有关核电站的安全对策,但是交付金大多用于物产馆的建设和商业街的振兴政策,这些作法与实施安全对策的初衷还想去甚远。
此外,根据地方税法的规定,核燃料税的税率确定时,应听取作为纳税者的各家电力公司的意见。并且,在地方财政审议会上,有人提议有必要听取负担电费的居民的意见。(实习编译:张源 审稿: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