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就捕鲸案作出裁决 日本败诉
中新社联合国3月31日电 (记者 李洋)国际法院3月31日就澳大利亚起诉日本捕鲸一案作出裁决,裁定日本败诉,指日本目前的捕鲸活动“并非科学研究活动”。
国际法院是以大比数作出这一裁决的。国际法院院长、来自斯洛伐克的法官汤卡(Peter Tomka)称,日本无法就每年捕杀850条小须鲸作出合理解释。
国际法院公布的法院判决书要点长达35页,国际法院院长汤卡、副院长阿莫尔、来自中国的法官薛捍勤等多数法官都对裁决投了赞成票。
国际法院要求日本在修正其捕鲸方案之前,停止颁发捕鲸执照。澳大利亚是2010年向国际法院控告日本的捕鲸活动的,指日本违反了《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日本政府方面表示对判决“极度失望”,但表示将遵从判决结果。日本媒体称,日本“从1987年起持续至今的南极海域调查捕鲸活动今后将难以继续”。
国际环保组织对国际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认为这可以约束其他国家在捕鲸方面的活动。环保组织认为日本以“科学研究”为名进行商业捕鲸活动。
国际法院成立于1946年,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司法建议。国际法院由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