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法院终审判“世越号”船长无期徒刑 杀人罪成立
资料图片:2015年4月28日,韩国光州高等地方法院二审宣判“世越号”客轮船长李某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2日,韩国大法院终审判决“世越号”船长无期徒刑,杀人罪成立。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
今年4月28日,韩国光州高等地方法院对“世越号”客轮沉船事故涉案船长等15名船员进行二审宣判,认定船长李某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在一审判决中,船长李某被判有期徒刑36年,其余14名船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0年。在此次二审判决中,除李某之外,其余14名船员的刑量均被减轻。
【编辑:何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