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歧视案持续庭审
哈佛招生歧视案持续庭审
图为10月15日,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反对哈佛大学歧视亚裔学生的抗议者在审理哈佛大学招生歧视亚裔案的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前展示标语牌。 新华社记者 刘杰 摄
□ 本报驻美国记者 陈小方
美国哈佛大学招生涉嫌歧视亚裔案自10月15日在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开审以来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这一案件的庭审将持续三周时间。除了控辩双方的唇枪舌战之外,连日来的庭审也几乎成了一场哈佛招生揭秘会,让人们得以罕见地一窥美国最顶尖大学的神秘招生过程。
招生涉及200个变量
与本案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哈佛每年究竟是如何从数万份申请中筛选出几千个录取名额的?其中是否存在原告“学生公平入学”组织所说的对亚裔的歧视现象?
在本次庭审中,法庭的大屏幕上展示了一名普通高中生可能被录取为哈佛学子的各种因素:学习成绩、考试分数、意向专业、个性评分、族裔、家庭背景、地理位置等。根据哈佛在庭审前的一次入学数据分析,这些变量多达近200个。
已在哈佛大学担任30年招生主任的菲斯蒙斯解释称,他们的工作就是要确保这些因素以公平的方式发挥作用。
哈佛大学也将一些学生的材料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庭。例如,一名来自越南的学生,考试成绩只属中等,但同样被录取,原因在于他表现出了“富有感染力的快乐个性”。另一位被录取的学生分数也不高,除了她曾在一个管弦乐团担任第一小提琴手和担任过学生会主席所显示出来的领导力外,更重要的是老师们的评价。老师们评价她是一个“谈吐得体、雄心勃勃、幽默风趣的人”。
据报道,庭审中揭秘的一些情况虽然支持了哈佛“最挑剔”的精英学校的名声,但另一些因素,特别是个性评分中的主观成分,也显示了录取决定“有点任意”。
哈佛将申请人分为14个不同类别,并给每人评出1至6的等级。1代表录取概率最高,而6则不可能录取。这些评级不只是依据“学术能力评估测试”分数等客观指标,也包括个性评分,如性格特征、面试感受等主观判断。
法庭文件和庭审证词还揭示了哈佛的一些招生特别渠道,如“额外考虑”提高了申请人的录取概率,“院长关注名单”是有势力的申请人的花名册,“Z名单”则是学业一般的学生通往哈佛的一种后门。
亚裔分数门槛最高
15日以来的庭审也证实了哈佛在招生中确实对亚裔提出了更高的分数要求。
这也是原告“学生公平入学”组织在2014年起诉哈佛歧视亚裔生的一大指控缘由。指控称,亚裔美国人虽然拥有最高分数,却只有最低的藤校录取比例,这显然不公平。
菲斯蒙斯在法庭作证时承认,亚裔生需要有更高的分数才能被录取。他说,对于非裔、印第安人和西裔生,如果在总分为1600分的“学术能力评估测试”中获得1100分,就可以被录取,但亚裔生则需要高出250分,其中,女生要达到1350分、男生为1380分。
原告律师洪斯称,“这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菲斯蒙斯则反驳称,校方瞄准某些群体是为了“打破循环”,以吸引那些通常不考虑申请藤校的人提出申请。他还称,哈佛会以低至1310分录取人口稀少地区的白人学生,但不会以这个分数录取同一地区的亚裔。
原告方首席律师莫塔纳指出,在如勇气、可爱等个性评估方面,哈佛给亚裔生打出的分数要较其他族裔低得多,这是“让种族偏见的狼从前门进入”。
哈佛大学一份2013年的内部研究显示,如果录取时仅考虑学术成绩,新生中亚裔的比例将达到43%,而非裔只有不到1%。但哈佛10年来的招生情况显示,亚裔平均只占新生整体的18.7%,非裔为10.5%。
报告显示,在加上其他因素后,亚裔是录取比例下降的唯一族裔群体。根据报告,在加上是否喜爱及擅长运动、校友传承等因素后,亚裔申请人获录取的比例将下降至31.4%;如再加上课外活动及个人评分,亚裔申请人的录取比例则继续下跌至26%。
菲斯蒙斯否认个性评估是对亚裔的“惩罚”,强调这只是哈佛“全面评估”中的一部分。
辩方律师威廉·李也否认歧视指控,称族裔只能帮助有潜力的学生,因为校方从不认为申请人的族裔是负面因素。
金钱血统是敲门砖
根据庭审,尽管哈佛声称其录取是依据“全面评估”,但在实际中,许多特殊因素,尤其是金钱和血统等,则备受青睐。
哈佛大学教授拉杰·切堤在2017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哈佛只有3%的学生来自收入最低的五分之一家庭,而50%的学生来自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家庭。
世纪基金会进步智囊团的学者理查德·卡伦伯格在庭审作证时说,哈佛大学的高收入学生人数是低收入学生的23倍。他认为,如果取消对富人和良好关系的偏好并采取“种族盲目”的招生方式,哈佛可以实现种族和经济多元化。
在庭审中,原告方律师出示了多份电子邮件,显示出哈佛招生与大额捐款的关联。这些哈佛内部电子邮件显示,校方高层会对那些与主要捐赠者有关系的学生作出特别批注。在2014年的一封电子邮件里,一个网球教练感谢哈佛为一名学生进入哈佛“铺上红地毯”,因为这个家庭捐赠了110万美元。
此前一年,哈佛招生主任还因录取了一些很有“油水”的学生而获得该校研究生院院长的赞扬。被录取的一名学生与一个捐赠者有关系,而那个捐赠者承诺出资盖楼和设立奖学金。
菲斯蒙斯断然否认这些指控。他称,哈佛并没有隐瞒他们考虑的因素,那些因素都在招生材料中提及,如课外活动及校友传承等。
菲斯蒙斯称,考虑录取捐款者亲人对于哈佛长期的财政很重要。他说,“为了提供奖学金,我们需要获得必要的资源,这对于学校的长期实力而言很重要。”
菲斯蒙斯称,他们会制定一份特别潜在的申请人名单,并予以密切关注。每年的名单上都有“几百人”,其中有大额捐赠者推荐的人,有哈佛大学教授和校友推荐的人,还有他自己在美国各地为哈佛大学招生时遇到的人。
在被问到“名单上的每个人是否都会被录取”时,菲斯蒙斯回答说,“几乎。”他同时补充说,每个人的申请过程都是一样的,要经过由40人组成的录取委员会的审查。
但是,哈佛内部电子邮件显示,一些捐赠者的亲属表现很糟糕,但最终也都被录取。
主审法官也曾被拒
本案的主审法官阿利森·戴尔·伯勒斯也曾被哈佛拒绝过。
据报道,伯勒斯法官不仅是哈佛的毕业生之女,她自己也曾申请过哈佛,但被拒之门外。根据哈佛大学的记录,伯勒斯法官的父亲沃伦·伯勒斯于1945年在哈佛学习,1947年毕业。
伯勒斯法官的这一经历在庭审中一度引起关注。10月22日,有人群发电子邮件称,伯勒斯法官对哈佛心存偏见。邮件说,“联邦法官隐藏了她自己遭哈佛拒绝的痛苦经历。”
当天一开庭,伯勒斯法官就将涉案律师叫到法庭前方,就群发邮件问题进行了讨论。虽然这种讨论是不公开的,但看得出引发了相当程度的争论,不过,也传来几阵咯咯的笑声。伯勒斯法官在庭审中并没有谈及被哈佛拒绝后的感受。
在媒体的追问之下,双方律师都表示,他们不希望伯勒斯法官回避本案的审理。他们称,自2014年11月立案以来,伯勒斯法官一直负责处理本案,她的回避将使案件进程受到严重干扰。
事实上,在群发邮件发生之前,伯勒斯法官就在庭审前的程序中披露了自己的经历。在被哈佛拒绝后,她进入了米德伯利学院,并于1983年毕业。
不过,报道也指出,要找一位没有上过哈佛大学的法官并非易事。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的13名法官中就有9人上过哈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