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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是日本“宪法纪念日”,日本《宪法》自1947年开始施行,至今已66年。然而,现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明了先行修改第96条以放宽修宪提案条件的强烈愿望,现行宪法正站在岔路口。主张修改第96条的自民党和日本维新会在众院的势力超过修宪提案所必须的三分之二议席。然而公明党对先行修改第96条表示反对,联立政府内部出现了分歧。
安倍政府的初期战略是“稳健执政”,即在参院选举前尽量避免保守发言,将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然而,民众对“安倍经济学”的期待感使其支持率居高不下,由此,鹰派的“安倍色彩”开始逐渐显露。安倍规划的具体步骤是,希望通过修改第96条降低修宪提案的门槛,最终实现将天皇定位为“元首”及建立国防军的自民党修宪草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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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抵达日本后,命令日本成立了以国务大臣松本丞治为委员长的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希望日本能自我反省,制定出防止军国主义复活的新宪法。但日方提交的草案却规定,天皇依然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拥有军队最高指挥权。
深感担忧的麦克阿瑟当即剥夺了日本起草新宪法的权力,命令盟军总司令部民政局的25名青年军官在一周时间内单独起草宪法。
麦克阿瑟把一张纸条交给民政局长惠特尼,上面写了三条意见。第一条规定,天皇仅为国家的象征;第二条是废止日本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还要放弃以战争作为自卫手段,日本将来也不会被授予拥有海陆空军的权力。
日本宪法修改草案正式公布。随后,宪法草案被分发到日本各地进行讨论。人们认真地辩论了一个月,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政府在报纸和电台里安排了大规模的教育性节目,解释所有的要点,并解答问题。
时任日本首相吉田茂内阁的国务大臣的币原喜重郎提出,在新宪法的条款中,应当加入所谓“非战条款”,要用宪法手段禁止日本有任何军事建制———不论任何形式的军事建制。
币原的意见得到麦克阿瑟的肯定,于是,在《日本国宪法》第二章第九条中有了如下的表述:“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日本国宪法》正式施行。根据此宪法,天皇是国家名义上的主人,但只能扮演“纯粹仪式上的角色”(也就是国家的精神领袖)。此宪法最著名的地方在于第九条,即“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因为有了这一条款,日本的战后宪法又被称作“和平宪法”,而“和平宪法”的第九条也已成为日本战后思想的最重要的基本文件。如日本学者撰文指出,“和平宪法”是日本总结战争教训之后向世界作出的“公约”。
“改宪派”的代表人物岸信介(现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外祖父)出任日本首相。岸信介有“满洲之妖”之称,战后他曾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甲级战犯,但由于美国认为他曾在塞班岛战役问题上与东条英机发生过争执,故未予起诉,无罪开释。
岸信介执政后,便想通过解释宪法达到修改宪法的目的。他曾提出:“为了自卫,即使在现行宪法下也允许拥有核武器。”
岸信介政府的倒行逆施激起了日本人民的强烈反抗,日本人民掀起了战后最大规模的抗议活动,1960年6月岸信介被迫辞职。
深受岸信介影响的中曾根康弘出任日本首相。上任伊始,他便在修宪问题上表现出不寻常的兴趣。他在向新闻界散发的《我的政治信念》一书中写道:“日本必须修改美国所给予的和平宪法,这是我一贯的信念。”
但是,日本国民强烈反对,迫使中曾根不得不放弃了修宪企图。就像其在1986年10月的一次谈话中说的那样:“国民讴歌战后宪法所带来的自由,这部宪法在人们心中生了根。特别是在战后诞生的人增多的情况下,抱着怀旧的心情去修改宪法,就只会遭到反对。”
日本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发布众院选举的竞选纲领。竞选纲领以《夺回日本》为题,提出通过修改宪法将日本的自卫队改为“国防军”的主张,并提出为进一步扩充自卫队、海上保安厅等的人员编制和财政预算、强化日本领海警备等制定新的法律。
上次担任首相期间,安倍就试图改变日本战后体制,实现日本“正常国家化”。为此,安倍大力推动国民投票法案的成立,为将来的修宪减少法律束缚。当时,安倍还成立了研究如何让日本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恳谈会。在其主持下,这个恳谈会提出了通过4种方式来实现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
日本自民党计划在参院选举竞选纲领中提出先行修改第96条,进而实现去年4月汇总的将自卫队改为“国防军”以及将天皇从“国民象征”改为国家“元首”的修宪草案内容。目的在于修改第9条解释的政府专家会议正在以工作组形式进行讨论,预计秋天以后讨论将正式展开。
目前,主张修改第96条的自民党和日本维新会在众院的势力超过修宪提案所必须的三分之二议席。若两党在参院的议席继续增加,修宪则可能被正式提上政治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