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世界观
《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 日本欲为二战翻案

  12月1日是《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日。这份文件不仅确认了中国收复领土的权利,更奠定了二战后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基石,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然而就在此之际,日本右翼势力挑战历史、意图翻案的倾向却越演愈烈。非法“购岛”、修宪强军、修改历史教科书、参拜靖国神社等一些列做法,都与《开罗宣言》精神背道而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警惕。

  历史正义不容否定。在当前局势下,在《开罗宣言》签署70周年纪念日之际再次重申其正义精神和合法性尤为必要。《开罗宣言》这根在亚太安全问题上长期发挥重要作用的“定海神针”,虽历经70年风雨,但必将在未来发挥新的作用。

  • 《开罗宣言》构建亚太和平安全秩序的基石
  •   1943年11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曙光初露。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举行开罗会议,共同讨论未来对日作战的目标。当年12月1日,三国首脑发表了著名的《开罗宣言》,宣示了协同对日作战的宗旨,确定了战后对日本侵略者的处置问题。

      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开罗宣言》是战后处理日本问题的重要依据。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波茨坦发表《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公告重申《开罗宣言》精神,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 《开罗宣言》确认中国收复失地权利
  •   就历史意义而言,开罗会议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第一次以世界大国身份参加的会议,确定了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地位。《开罗宣言》成为奠定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性文件之一,为中国战后收回被日本侵占的领土提供了依据。

      分析指出,《开罗宣言》及之后的《波茨坦公告》由美、中、英三国首脑达成;对结束对日战争以及战后处理领土、战争赔偿、财产等重大问题作出了原则性安排,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看,都具备国际条约的地位。这两份文件也由此成为二战后亚太乃至世界新秩序的两根支柱。

      得益于《开罗宣言》及其他国际文件所建立的战后新秩序,二战后的亚洲地区获得了独立、自主、和平发展的机遇。70年来,亚太地区保持和平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发展推进,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有关战败国日本二战后发展的重要文件《开罗宣言》生效70周年在即,日本政府及国内舆论却对此鸦雀无声。相反,今年4月,日本政府将《旧金山和约》的生效日4月28日设为“主权恢复日”,并于当天举行了首次官方纪念活动。有分析指出,日本意图抬高美日于1951年签署的《旧金山和约》,由此突显该条约比《开罗宣言》更有法律效力,由此为二战结论翻案...[详细]
  • 日本试图摆脱《开罗宣言》束缚
  •   今年是《开罗宣言》发表的第70个年头。这样一份匡扶正义、惩治侵略、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本应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尊重,但在当今亚太地区,日本右翼势力总是试图掀起这块压在身上的“镇妖石”,为其侵略史翻案。

      有分析认为,战后的日本仍一直存在否定军国主义历史、否定《开罗宣言》精神的思想。而由首相安倍晋三带领的日本政府则表现出明显的极端民族主义,其否定历史、修宪扩军、推进解禁自卫权,都显示出日本要摆脱“战后体制”的约束。

      不仅如此,日本更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向中国挑衅。去年9月,日本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严重践踏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

  • 翻案图谋愈演愈烈
  •   日本政府频频越线,导致中日关系严重恶化。去年底,安倍晋三上台后,其不仅为“侵略定义未定论”辩护,还就反省历史的“村山谈话”不断放风试探,声称打算在“适当时候”就历史问题发表“与21世纪相适应、面向未来的新谈话”。

      在颇为敏感的靖国神社问题上,安倍政权也不顾多国的谴责和反对,一意孤行。今年4月靖国神社的春季大祭166名日本议员集体前往参拜,创下14年以来最高纪录;安倍内阁多名阁僚也前往参拜。

      分析认为,此时的日本已然不满其战后国际地位,欲成在安全领域和和外交领域有自主性的“普通国家”。为此,安倍政权明确提出欲修改战后《和平宪法》以实现解禁集体自卫权,并不断在包括海洋安全在内的地区问题制造矛盾,扬言欲成为亚太安全的“主导者”。

  • 法律地位毋庸置疑
  •  《开罗宣言》曾被多个国际法文件确认。其中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72年9月29日,《中日联合声明》重申,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立场。这都证明《开罗宣言》是许多相关国际法文件制定的基本准则,因此具有无可动摇的法律地位。

     从法源上来讲,《波茨坦公告》源于《开罗宣言》,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就意味着接受《开罗宣言》。其“日本没有签字即没有法律效力”的说法站不住脚。

  • 历史正义不容忘却
  •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前所长吴恩远呼吁,世界上爱好和平的国家应团结起来,敦促有关国家尊重历史,立即停止破坏地区稳定、政治安全的言行。

     “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绝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思”——正如《开罗宣言》中所宣告的:盟国对日作战的目的是遏制侵略、反对法西斯。负责任的国际大国都不应该忘记当年签署《开罗宣言》的重要原因和目的,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

  • 中国驻埃及大使谈《开罗宣言》:彰显现实意义
  • 我们纪念《开罗宣言》,就是要缅怀中国人民民族解放战争的胜利,维护《开罗宣言》的权威,重申其法律效力,坚守其主张的国际正义和国际法原则,发挥其匡扶正义、惩治侵略的法律武器作用。

    历史不仅仅是一座丰碑,更是一面镜子,只有铭记历史,才能防止悲剧重演;只有正视历史,才能开创未来。

  • 少将:《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
  • 《开罗宣言》是确定战后国际秩序和日本领土范围所有法律文件的“母本”,日本不服也得遵守。这是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对国际社会做出的正式承诺,是否兑现,事关日本的国际信誉,全世界人民都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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