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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传统
拥有武器是一种源自英国的传统。1181年,当时的英国国王通过了法令,要求人民购买武器保卫国家。后来,这个传统随着“五月花号”一起到达了美国。
在西方国家,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依据社会契约论达成协议成立政府。当政府违背人民意志时,人民就有权废除它。美国的建国者们也认为,为防止政府作恶,应允许人们持有武器,以让人民有反抗强权政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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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正案
1791年通过的十条美国宪法修正案,即著名的“权利法案”,第二条内容包括“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容侵犯”。
建国后,美国又经历了100多年的西进运动时期。这一段与自然环境和印第安人斗争的历史,一直到19世纪末才结束。所以,枪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是美国人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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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开始审理枪支案
从1820年开始,关于拥有枪支、使用枪支正当自卫的案件,以军事、平民等各种形式被不同的人前赴后继地送达最高法院。
但整个19世纪,美国政府基本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从法律上限制使用武器,拥有枪支成了十分寻常的事情。枪支,在其他国家被公认为危险品,但在美国却被认为是“秩序的象征和保守主义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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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步枪协会成立
这一年8月的一个下午,在纽约下曼哈顿百老汇大街192号的《陆军和海军杂志》(现名为《武装部队杂志》)社办公室里,15个美国人经过紧锣密鼓的商议,成立了全美步枪协会(NRA)。
如今,NRA注册会员逾450万人,占人口1.5%。这个拥有100多年的历史、曾被《财富》杂志评为华盛顿最有影响力的院外游说集团,使得“信枪哥、赢选举”成为其口碑。历史上8位美国总统曾是该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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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通过控枪法案
从1927年开始,美国国会开始通过控枪法案。鉴于当时犯罪率上升,国会通过一项法案,禁止通过邮寄方式出售手枪。但直到上世纪末,持枪背景审查才施行。
普遍说来,保守的共和党人反对枪支管控,而民主党人较为赞成管控。美国的枪支管控之路,也在民意、利益团体以及两党理念的裹挟下一路跌跌撞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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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枪支法》
1934年,在时任总统罗斯福的推动下,美国国会通过《全国枪支法》。该项法案禁止传输和拥有机关枪和锯短长度的霰弹猎枪,对于制造和销售这类枪支征收税收,要求拥有这类枪支的人进行登记。不过,司法部关于实施手枪登记的提议并没有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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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管制法》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和黑人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相继被枪杀,枪支管控问题开始成为美国社会热议的焦点。
1968年,美国国会经过激烈讨论,通过了《1968年枪支管制法》,禁止跨州购买枪支,禁止包括未成年人、吸毒者、精神病人、罪犯等人群购买枪支。这是当时美国最为实质性的控枪法案。不过,它并没有规定对武器进行登记和发给执照,也未禁止进口枪支部件,立法仍存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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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A重要转折点
1977年是全国步枪协会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这一年,激进派夺取组织领导权,从此逐步将政治影响力作为“核心业务”,规模大幅扩大,在各类拥枪组织中地位凸显。尽管领导权此后在激进派和温和派之间来回转移,但是该组织对参与政治、加强游说的基本路线并未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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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拥有者保护法》
1968年的控枪法案也开始引发反对枪支管控力量的“抵抗”。1980年,得到全美步枪协会支持的里根当选总统,枪支管控又开始放宽。1986年,国会通过了《武器拥有者保护法》,放宽了对枪支销售者和购买者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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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性武器联邦禁令
攻击性武器联邦禁令在1994年由时任总统克林顿签署生效,是控枪支持方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后难得的“逆袭”。不过,民主党在国会就失去了维持了四十多年的多数地位。而且,这项禁令在维持十年寿命后,延长其有效期的努力均告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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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勒案
海勒是哥伦比亚特区的一名警官,该地区一向严格禁枪。作为警官,海勒可在政府大楼持枪,但不可以在家中拥有枪支。于是海勒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哥伦比亚特区败诉,裁定该地区的禁枪令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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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唐纳德案
麦克唐纳德是芝加哥一名退休工程师,抱怨住宅周围不安全。可他仅有猎枪,因其太笨重携带不方便,因而他希望购买手枪以在必要时保护自己。然而,根据芝加哥此前通过的一项法律,他无法拥有轻便的手枪。于是,他把芝加哥给告了。2010年,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芝加哥的禁枪法律无效。法案更肯定和强化了美国人的持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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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否决新控枪议案
4月17日,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一项包含审查所有购枪者背景内容的控枪法案,奥巴马大感失望,且怒斥这是“耻辱的一天”。但他表示,一定要对枪支实施更严格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