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最近更新时间:2020年4月)
【成立】正式成立于1965年,是联合国系统最大的多边无偿援助机构。其前身为1949年设立的“技术援助扩大方案”和1958年设立的“联合国特别基金”。
【宗旨】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以促进其以人为中心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主要负责人】署长阿奇姆·施泰纳(Achim Steiner,德国、巴西双重国籍),2017年就任,任期至2021年。
【总部】美国纽约。网址:http://www.undp.org。
【出版物】《年度报告》(Annual Report),《世界发展》(World Development)月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通讯》(UNDP News),《人类发展报告》(Human Development Report)等。
【组织机构】(1)执行局:领导机构,由36个成员组成,其中亚洲7个,非洲8个,东欧4个,拉美5个,西欧和其他地区12个。执行局成员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和主要捐助国、受援国代表性原则选举产生,任期3年。执行局每年举行2次常会、1次年会。(2)秘书处:在署长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在17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常驻代表处。
【资金来源】(1)常规资金:来自联合国成员国和其他多边组织等不同合作伙伴的自愿捐款。(2)其他资金:各国政府、基金会、私营部门和其他捐助者的指定用途捐款。
【主要活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是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的中央筹资机构和中心协调组织,主要提供无偿援助,包括提供专家,资助国内外培训、考察及购买有限的硬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以前主要由诸如工发组织、劳工组织等联合国专门机构执行,近几年国家执行的比例日益增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援助也从传统的以加强国外先进技术的吸收和转让为主转向以扶贫为中心,以环保和社会发展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执行局每年举行两次常会和一次年会,会议主要审议署长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和行政事项、联合国项目服务厅以及南南合作,并核准国别方案等。
【双方合作情况】中国自1972年开始参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活动,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合作始于1978年,每五年一周期,成功实施了多期“国别方案”及“合作框架”。截至2020年4月,双方合作项目超过1000个,涉及农业、工业、能源、公共卫生、减贫和经济重建等多个领域。开发计划署已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2015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会见时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开发计划署署长海伦·克拉克。2017年12月,联合国副秘书长、开发计划署署长阿奇姆·施泰纳访华并出席2017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2018年11月,联合国副秘书长、开发计划署署长阿奇姆·施泰纳访华并出席2018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施泰纳,表示中国期待同开发计划署一道,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共同助力各国提升自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不断做出贡献。
【驻华代表机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于1979年在北京设立驻华代表处。现任驻华代表为白雅婷(Ms. Beate Trankmann,德国籍)。办公地址:北京市亮马河南路2号。电话:65323731,65323739。
资料来源: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