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格林纳达的关系
(更新时间:2013年7月1日)
一、 双边政治关系
中格于1985年10月1日建交。1989年7月19日,格政府宣布与台湾当局“建交”;8月7日,中国中止了与格的外交关系。2005年1月20日,中格签署了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宣布自即日起正式恢复外交关系。2013年6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期间同格林纳达总理米切尔举行双边会晤。
复交后双方其他重要互访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2007年7月)、陈昌智(2012年7月)、杨洁篪副外长(2006年5月)访格。格总督威廉斯(2005年9月)、总理米切尔(2005年7月)、托马斯(2009年6月、2010年7月出席上海世博会加勒比共同体日活动)访华。
二、 双边经贸关系
格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格贸易以中方出口为主。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2年,双边贸易额1987.3万美元,其中我出口1986.9万美元,进口4332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36.293%、236.11%和236.067%。我对格主要出口木制品、橡胶制品和机电产品。同年,双方还签署了应对气候变化、开展节能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三、双边人文交流
两国在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进展顺利。2005年,我国宣布格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2006年,两国签署《中格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10年,广东省佛山市与格首都圣乔治结为友好城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山东省杂技团和天津华夏未来少儿艺术团曾赴格访问演出。
四、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格林纳达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5年1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林纳达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06年5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格林纳达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协定》(2009年6月)
五、双方使馆信息
中国驻格林纳达大使:欧渤芊(女)
馆址:Azar Villa At Calliste St. George’s, Grenada
电话:001-473-4141228
传真:001-473-4396231
电邮:chinaemb_gd@mfa.gov.cn
格林纳达驻华使馆临时代办:理查德·尼克松
馆址:北京市朝阳区塔园外交公寓5号楼2单元5层2号
电话:010-65321208
传真:010-65321015
资料来源: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