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意见》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举措。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意见》,请介绍一下出台《意见》的背景情况。
答: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于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还存在违规决策,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一些企业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则,经常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同时,2009年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提出原则性要求,需要相关的配套制度予以明确和细化。因此,有必要出台专门针对“三重一大”决策问题进行规范的文件,这样就形成了目前的《意见》。
问:请您简要谈一谈起草《意见》的过程。
答:2008年4月,在起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过程中,中央纪委开始着手起草作为其配套制度的《意见》。7月,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意见》初稿。随后,分别征求了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审计署等单位以及大多数中央企业和部分地方国有企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形成了送审稿。送审稿先后经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议、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和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再次送相关部委和部分央企征求了意见,最终于2010年6月5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问:起草《意见》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从全国来看,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模式不尽一致,有的已经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仍然是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模式,实行经理负责制;多数企业由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监管,也有部分企业仍由主管部门管理;企业所处行业和地域不同,在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也很大。因此,有必要通过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发挥好监督作用。
为保证《意见》与相关法规协调一致,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意见》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工会法》以及《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特别是《意见》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注意保持了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相关内容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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