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玉树灾区群众安全过冬,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玉树州县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出台了相关救助政策。
政策提请延长了灾区困难群众后续救助时间。在前3个月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再延长救助时间3个月;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与前三个月一样,“三孤”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同时,9月底之前,对未入住永久性住房的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棉帐篷(每户1顶20平方米)用于过冬期间临时居住。对地震以来未配发火炉的受灾群众每户按300元的标准发放火炉购置补助资金。按照7个月取暖期,对受灾群众(不含在工资部分中发放取暖补贴的机关干部职工和事业单位职工)每人每天发放5元取暖补助。对自愿投亲靠友选择异地自行安置的,一次发放各类补助7200元。
目前,各级民政部门正在全力调运分配救灾帐篷,及时排查灾区群众生活困难。已协调筹集20平方米救灾棉帐篷5.2万多顶,分配方案经州政府审定后下达各县,州民政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分片联点特重灾区帐篷发放搭建制度。其它棉被、棉大衣和棉衣裤正在积极争取之中。各类物资正在陆续调入灾区,其中2.1万顶20平方米棉帐篷已运达玉树。(刘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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