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政务网近日挂出招聘公告,区城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城管女子中队队员。要求应聘对象是年龄18岁以上、23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必须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当地城管部门政工科负责人表示,这些女城管队员的服务区域是新都区的窗口区域,她们不仅要劝导不文明现象,还要展示城市形象,就像天安门国旗手一样,对身高形象要有基本要求。(《成都商报》10月16日)
这则新闻一出,网络上关于年龄歧视和性别歧视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不难揣测,这些质疑出于对平等就业权的维护,其潜在的逻辑在于,城管人员无须美女,更无须年轻的美女。这种观点当然正确,却并未读懂新都方面的良苦用心。人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名义上称为城管,实质是通过美女形象展示城市形象。换句话说,只要能展示城市形象,这个女子中队叫做新都区城市形象展示队或者城市模特队,都未尝不可。只不过,由于系财政资金供养,称之为城管人员显得更名正言顺。
其实,美女城管并非新都区首创。骑摩托车的苏州美女城管、开电瓶车的广州城管女子特勤大队、统一黑制服的重庆女城管,都早已进入公众视野。可以说,就执法形象而言,全国没有哪个行业的执法主体像城管队伍那样花样百出。为了增强执法效果,地方政府不是不可以尝试,但很明显,美女本身并不能增强执法效果。年轻美貌的姑娘或许与“柔性”有关,但法律条文不是柔性的,法律施行更不是柔性的;任何一部法律权威的体现,靠的都不是劝导,而是强制。如此说来,美女城管与其说是一种增强执法效果的尝试,不如说是一种娱乐化的表演。
时下城管队伍素质良莠不齐,整体形象欠佳,执法不当行为时有发生,这是无须讳言的事实。美女队员的登场,很可能出于对城管形象妖魔化的矫正。但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种所谓的矫正很是一厢情愿。对执法者的形象要求应该是庄重大方,而不是以美貌取人,更不是吃青春饭。城管队员美女化,实际上是对执法形象的庸俗化理解,是写在脸上的形象工程。
城管部门具有综合执法的功能。按理说,行政执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公务活动,但是,由于城管部门混乱的管理体制和模糊的工作职能,既使城管部门经常被置于舆论的漩涡,也给了地方政府很大的“创新”空间。时下的情况是,一方面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公众对城市秩序的期待不断增强,而另一方面,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也没有与相对集中处罚权相配套的具体规定。不仅如此,作为执法部门的城管部门,至今没有统一的执法制服和执法文书。各地在城管队伍的组织和工作模式的创建上,可谓五花八门,各有千秋,城管部门也因此被涂上执法部门本不应有的娱乐色彩。
任何一种被娱乐化的东西,都有不合时宜的成分。美女城管作为风景欣赏一番并无不可,但要把城市面貌的美化和城市秩序的规范寄托在她们身上,就不靠谱了。 朱述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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