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表示,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教育部官方首次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同时,教育部也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新京报》11月2日)
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曾表态“择校”将在3年内终结,时至今日依然未见结果;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如今以择校费为代表的乱收费还在困扰着多数民众。虽然我国早在2001年就宣布,“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解决入学机会平等”,但择校费的存在还是令很多人感觉到教育起点的不公。
国家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的用意十分明确,就是为了推进公平教育,使每个学龄儿童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然而,择校费的“因财施教”则严重违背了这样的精神,在制造着受教育起点不公的同时,加剧着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与数十元或者上百元的学杂费相比,动辄成千上万元的择校费才是学校收费中真正的“大头”,从推进公平教育的立场出发,明确叫停择校乱收费时间表十分重要,不过,更为关键的问题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来叫停?
毫无疑问,择校费的出现肇始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而择校费的存在则加剧了此过程中的马太效应——由于原本占据了更多的优势资源,少数学校可以理直气壮地收取择校费,并以此来巩固自己人、财、物各方面的优势地位;与此相反,原本处于不利地位的学校因此而更加窘迫。彻底消除择校费的关键在于强化义务教育的政府行为,加大财政投入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这在很多地区已达成共识,而且也起到了显著的效果。随着政府投入的增加,多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硬件都基本差不多,在此前提下,决定校际差距的主要因素在于教师队伍,因此不少重点学校才会将大笔择校费用于提高教师福利;同样,一些地方开始积极探索统一制定教师工资,以此来鼓励和引导教师在各个学校之间的流动。
如果说此前实施教师轮换,囿于福利待遇差距而难以实现的话,统一教师工资标准之后,这样的障碍将不复存在,而共享优质教师资源也完全可以成为遏制择校冲动、推动教育均衡配置、实现教育公平的主要动力之一。可以想象,在“硬件”差不多且“软件”得以共享的前提下,将没有哪个学校可以拥有更大的优势,而真正抹平校际差别之后,无论“以钱择校”还是“以权择校”都将变得毫无必要。 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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