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0岁了,亲身经历了伪满、旧中国和新中国三个不同社会升挂国旗的情景。新中国成立后,人们对国旗的感情是那么真诚和亲切!因为她是人民当家做主人的国旗,是人民自己的国旗。
国旗法施行20年了,至今升挂国旗的情况仍不如人意,我这个80岁的老人为之着急!6年来为了考察和宣传国旗法,我骑着自行车逐街逐户,不论刮大风、下雨雪,累计行程千余公里,先后起草20多份稿子,共10余万字。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是亿万中华儿女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尊重和爱护国旗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真施行国旗法。每当我们升国旗时,就应当饮水思源,想到国旗来之不易,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辽宁省辽阳市市民 刘 岱
【引子】
80岁老人考察国旗6年
“国旗是庄严而神圣的。国旗能够产生凝聚力和震撼力,激励和鼓舞人们勇往直前。在各种自然灾害面前、在困难时期,国旗给人一种力量、信心和战胜困难的勇气,激励和鼓舞人们坚强、奋进,与自然灾害进行顽强的斗争。在正常环境里,依法升挂国旗是公民和社会组织应尽的义务。通过升挂国旗,展示中华民族的尊严,体现国家形象和人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因此,作为中华儿女应当认真遵守国旗法,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这段内容摘自一位读者给本报的来信。今年80岁的辽宁省辽阳市市民刘岱,6年来对该市6条街道两侧的2500多个单位、20个法定节日升挂国旗情况,以及3个国家哀悼日降半旗情况进行了跟踪考察,整理成了详细的表格数据。此外,利用外出旅游的机会,他还考察了10多个城市和地区的国旗升降情况。
在考察中老人发现,施行国旗法比较好的是机关团体,首先是地方党政领导机关,比如地方人大、政协和“一府两院”,以及地方党委和部分机关团体。法定节日中,部分事业单位和少数企业升挂了国旗,一些中小学校还举行升国旗仪式。有些单位能按照规定每个法定节日都升挂国旗,并且节后能及时将国旗降下来。
与此同时,刘岱发现国旗法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升挂国旗的单位总体上数量少,国旗覆盖面小;有的商家为了招揽生意,同时升挂多面国旗等。为此,这位老人去年把自己数年来的考察报告、辽阳当地6条街道升挂国旗的情况详表和国旗法送交到辽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来信后非常重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范升挂国旗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规范升挂国旗行为,维护国旗尊严。
今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老人赴会参观时发现,世博会展区和外滩建筑物上的国旗非常壮观,展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形象,但在市区、居民区等地方的国旗升挂不太规范。在给本报写来的信函中,刘岱希望能在国旗法施行20周年之际,通过我们的报道,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国旗和国旗法。
1.
认识误区知多少
在国旗升挂的时间、降旗、节假日升挂国旗等问题上,人们认识尚存不足
接到刘岱老人来信之后,我们结合国旗法的规定和信中列举,随机检查了北京市区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旗升挂情况,发现有如下不规范行为:
一是天天升挂国旗。关于国旗升挂的时间,国旗法第五条列举了“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场所为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交部;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国旗法第六条规定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国旗法第六条还列举了一些“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的单位如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等。然而,在我们的随机检查中,不少国旗法第五条列举之外的场所也在天天升挂国旗。
二是只知升旗不知降旗。国旗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第十六条还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在随机检查中,不少地方的国旗昼夜悬挂。
三是国庆节和春节期间,升挂国旗的比较多,而国际劳动节和元旦期间,升挂国旗的则较少。刘岱老人在信中也通过数据的方式说明了这一点。根据国旗法规定,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4个法定假日,一般企事业组织、城镇居民院(楼)等场所可以升挂国旗。
四是有些国旗污损比较严重,却依然继续使用。按照国旗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除此之外,国旗法还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2008年,著名体育用品公司阿迪达斯因为两款在香港销售的产品使用了五星红旗图案,被指涉嫌违反国旗法。该公司有关负责人随后向消费者致歉,并决定全球召回。还有安徽某个体企业主为亡母降国旗志哀,经媒体报道后被司法机关查处。
另外,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和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3个国家哀悼日,刘岱还发现很多地方降半旗是直接把国旗升到旗杆一半的位置,其实这不规范,因为按照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2.
国旗形象共维护
有关部门应当规范国旗产品生产销售,提升公民国家观念
“车载小国旗团购火热报名啦!车友们赶紧行动起来吧!”某网站发起的团购国旗帖迅速占据了首页的位置,几小时内就生成了近200个订单。近年来,随着奥运、国庆60周年、世博等大型活动的举办,人们的爱国热情高涨,车载小国旗的生意也跟着水涨船高。然而,很多质量低劣、非法生产的国旗也混入其中。
在某批发市场,我们看到,多个摊位都在销售小国旗,大的、小的、车载的应有尽有,质地则参差不齐,有真正的国旗绸,也有纸、棉布等材料。有些国旗比例明显不标准,甚至图形不规则。据了解,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对此进行了多次查处。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国旗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国旗生产企业需由政府指定,购买国旗应到指定销售点。人们在表达爱国情绪时,应该爱护国旗,不应乱挂。”律师宋通认为。
早在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贯彻国旗法和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确保国旗质量问题的通知》,明确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旗”和“国旗颜色标准样品”两项国家标准作为确保国旗质量的配套技术标准。通知还要求,按照国旗法规定,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不能制作国旗。国旗布的生产销售,应由商业部定期召开订货会,组织产销衔接,按需生产。
今年两会期间,四川省人大代表团提交了建议修改国旗法的议案。该议案提出,国旗法对其他公共场所升挂国旗没有硬性规定,建议增加规范国旗悬挂及对乱挂国旗进行处罚的规定等。议案还提出,国旗升挂的具体方式、时间及场合,国旗升挂执法检查职能部门及权限,对违反国旗法行为如何处罚等,也需要有更为明确的执行依据。还有学者提出,应该尽快制定国旗法实施细则。
“关键是要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法律意识,把施行国旗法变为自觉行为。”刘岱建议,应该广泛开展国旗法宣传教育,在广大公民和社会组织中普及国旗法知识。另外,还应该开展国旗法执法检查,把实施国旗法纳入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的议程,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发挥实施国旗法的职能作用,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公开通报和舆论监督等形式,使国旗的尊严真正得到维护和尊重。
关于国旗法(法规链接)
第四条 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第七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第十二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第十五条 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第十六条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第十七条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第十八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第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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