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与群众权益最直接相关的管理活动。公安执法尤其如此,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生死安危。规范公安执法,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成为当务之急。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付诸实践,特别是自2008年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三项建设”以来,规范执法紧锣密鼓地进行,并提出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如今,这一执法理念已经从大型安保活动执法,扩展到公安机关日常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各方面工作中。
为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等文件,相继出台了执法细则、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执法信息化、法制员制度、执法场所设置规范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
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向培训要能力
为了提高公安执法能力,公安部举办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班,省、市两级分管法制工作的厅、局长和法制处长共440余人参加,对500多名地市级公安局长进行集中培训,分六批对3000余名县级公安局长进行了轮训,并组织了一系列全国范围的电视电话讲座。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也进行了大范围、大强度的教育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三个必训”、“战训合一、轮值轮训”、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等制度,积极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公安局长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鼓励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制度,组织开展网上法律考试、岗位练兵、案例点评、法律知识竞赛等执法练兵活动。
提高执法质量,执法监督必不可少。为此,公安部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公安机关法制员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派驻或者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向程序要公正
今年9月,为了规范交通执法,四川省交警总队发布了《公安交警执勤执法指南》,执法必须人性化、拖车不得收停车费、交警测速不能偷拍……
“通过制定执法指南、手册等‘白皮书’,来解决对行政权规范与控制问题,在西方国家已得到成熟运用。”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教授表示。他认为,《指南》规制了权力的运用,加强了权力的自我规范和制约,体现了公平、正义的要求和公安整体规范执法的总体要求,符合现代行政的规定。
为了给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公安部制定了12万字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对公安机关办案的主要环节和步骤作出具体规定。此外,还先后出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等30多项执法制度,为不同执法环节、执法岗位的执法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各地公安机关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大量基层急需的执法规范,健全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
推动软硬件建设,向信息化要效率
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执法办案场所功能混杂,标准不一,管理失范,严重影响了执法规范化。
为加强执法安全,规范执法场所设置,公安部近日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对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及安全防范设备和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山东省齐河县公安局按照“对内对外分开、办公办案分开、工作生活分开”的要求,对执法单位的场所全部进行了规范,执法办案单位的办公、办案、接待、生活四个区实行物理隔离,实现了场所使用功能明晰化、独立化;在办案区域依照办案程序规范设置专用的服务和监控设施,保障了执法流程的规范。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越来越得到公安机关的重视。为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公安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强化了对执法办案活动全程、实时、动态监控。(记者 秦佩华 黄庆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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