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着警服男子在吉林长春开马自达轿车撞伤行人后殴打伤者,并扬言自己是警察,打死人可以赔偿。引起群众反感,数千群众将其围住并砸车。
光天化日之下,公共场合之中,在假警察开车撞伤老人后,不仅没有半丝道歉,没有积极出手施救,反而公然开口大骂、动手暴打老人及妇女,极逞其钱财之势,令人发指。在这样的情况下,数千群众将其团团包围,愤怒声讨,表达他们的愤怒之意,彰显的是可贵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
不过,细细品味上述事件中间一些情节,同样也有问题让人感到深深忧虑。
撞人的假警察在撞倒老人后,夫妇两人先后两次下车打骂老人及其女儿,时间足有十多分钟之久,用拳头打脸,用脚踹身子,用手拽头发,其动作之粗暴非常少见,母女两人当时被打得满地打滚,甚至老人求别打其女儿都不行,男子在暴打时还有极其嚣张的“我有的是钱,我就打死你,我宁可给你赔……”等话语,但在这么长的过程中,我们起初一直没有看到有路人制止暴行,直到“几名小伙子赶来,气愤地指责男子”,得到假警察强势的回答“我有的是钱,我打死她我能赔钱……”之时才最终造成众怒难犯,并将假警察团团围住的结果出现。在这一过程中,起初的那么长时间内,有正义感并能“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人们哪里去了?这是某些人没有正义感,还是社会上不少见义勇为之人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太多?
更重要的是,目前尽管警方已查明撞车人非警察、固定职业的身份,但对于男子事发后如此狂妄、嚣张的行为,再加上其私自着警服等多项违法行为,对其“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真的能服众吗?真的是公正的惩处吗?还有,警方所表示的将对“借机鼓动闹事、打砸车辆和当事人、扔撇物品造成民警受伤的违法人员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是否有打击面过大的嫌疑?如果当时在场公众都只是“围观”而没有任何情绪表达,警方能够公正执法吗?这一切,难道真的是因为出事后,呆在车里的男子“打电话”带来的效果吗? (狄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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