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7日电 交通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刊登《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称,预计今冬明春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接近常年,比去年冬季偏轻。
通知就今冬明春各海域冰期情况汇总如下:
初冰期:渤海及黄海北部初冰期较去年推后:辽东湾12月上旬至中旬出现初生冰;黄海北部12月中旬出现初生冰;渤海湾12月下旬出现初生冰;莱州湾12月底至2011年1月初出现初生冰。
严重冰期:辽东湾及黄海北部出现在2011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渤海湾和莱州湾出现在2011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
终冰期:辽东湾和黄海北部2011年3月上旬终冰;渤海湾和莱州湾2011年2月下旬终冰。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全面及时掌握辖区海上冰情,研究分析海冰对涉海作业和水运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解决辖区防冻破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因海冰影响造成封港、停航和船舶、人员海上被困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抗海冰工作方案和措施。
通知要求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各单位一是要加强巡查监控,有计划地组织巡航船舶对辖区冰情巡视检查,随时掌握跟踪冰情变化情况。二是要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健全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海冰的发展动态、强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各省市搜救中心要加强与渔业部门的沟通,协助做好渔船预防、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通知称,防抗海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预警、预防到防抗、应急处置的各个环节,需要有关各方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各省海上搜救中心要召集港口、海事、救捞和航运企业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项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方针、工作程序和工作重点,指定搜救、破冰力量;其次要确保重点。每年冬季的电煤运输是水运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知进一步要求着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海冰影响期间,重点海域、重点时段的值班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科学合理地调配运力,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水运生产;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及海事、救捞部门要加强值班,接到险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协调力量实施搜救;各海岸电台、VTS中心要加强值守,严密守听、监视船舶遇险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告。
附表1:2010/2011年冬季各海区浮冰范围与冰厚预报
海 区 |
浮冰范围(海里) |
一般冰厚(厘米) |
最大冰厚(厘米) |
辽 东 湾 |
65~75 |
15~25 |
40 |
渤 海 湾 |
15~25 |
5~15 |
25 |
莱 州 湾 |
15~25 |
5~10 |
25 |
黄海北部 |
20~30 |
10~20 |
30 |
附表2: 2010/2011年冬季主要测站冰期预报
测 站 |
初 冰 日 |
严重冰期 |
终 冰 日 |
||
常年 |
预报 |
常年 |
预报 |
||
鲅鱼圈 |
11.18 |
10.12.15~12.20 |
1月上旬~2月中旬 |
3.22 |
11.2.20~2.25 |
秦皇岛 |
11.22 |
10.12.15~12.20 |
1月中旬~2月上旬 |
3.9 |
11.2.15~2.20 |
塘沽港 |
12. 23 |
11.01.01~01.05 |
1月中旬~2月上旬 |
2.23 |
11.2.10~2.15 |
龙口港 |
12.30 |
11.01.01~01.05 |
1月下旬 |
2.24 |
11.2.15~2.20 |
大东港 |
* |
10.12.15~12.20 |
1月上旬~2月中旬 |
* |
11.2.2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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