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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极重灾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已超震前水平

2010年12月15日 0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成都12月14日电(刘贤)据四川省地方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今年前3季度汶川地震灾区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505.2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3.1%。四川省统计局农经处主任科员曹昊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极重灾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恢复性增长,已超过震前(2007年)的水平。

  据悉,家庭现金收入包括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近年来,四川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现金收入的比例平均在五成左右。因此,极重灾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超过震前水平的意义不言而喻。

  四川省统计局调查显示,因劳动力价格上涨、农房重建和国家基础建设等因素,地震前后,灾区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国家对灾区的补贴使当地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幅度更为明显。而10个极重灾县的农民家庭经营收入2007年前3季度是2343.46元,2008年是1950.80元,同比减少16.8%。

  曹昊分析,震后家庭收入中第三产业减少幅度最大,达26.5%。地震对旅游业影响巨大,如都江堰虹口、青城山等景点在2008年震后游人锐减,农民开设的农家乐、餐馆等随之受损。

  四川将旅游业作为灾后重建的优势产业和先导产业,大力实施重振旅游工程。2009年共接待国内旅游者2.19亿人次,同比增长25.6%。此外,四川地震重灾区紧紧抓住灾后恢复振兴和扩大内需的重大发展机遇,不断扩大就业规模。

  调查显示,今年前三季,极重灾县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达2574.97元,已超震前水平。灾后重建两年,四川地震灾区共有160万受灾居民实现就业或再就业,也已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

  据四川省统计局分析,目前,灾区居民就业形式更加灵活,有一半多灾区居民借助政府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财税措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据近期开展的问卷调查,因灾区重建以工代赈项目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等原因,近八成地震灾区居民不愿外出转移就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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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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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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