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既然已经统计出去年全国“三公消费”比前年压缩了多少,今年又比去年压缩了多少,那么,他们一定也统计出了这三年全国“三公消费”分别是多少,没有后面的统计结果,就不能得出前面的统计结果。还是踏踏实实地向社会公开发布这个统计结果吧。这样才最能说明问题,也最能显示有关方面治理“三公消费”的诚意。
中央纪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的财政预算,在2009年缩减158.06亿元的基础上,2010年又压缩57.51亿元,其中出国(境)费压缩4.15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压缩17.02亿元、公务接待费压缩36.34亿元。
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合称“三公消费”,其中公款出国旅游、超标配车及公车滥用私用、公款大吃大喝三项畸形的“三公消费”,是造成大量浪费并滋生腐败的温床,也是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顽症。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完善管理,强化监督,“三公消费”的数量和规模均有所控制,遏制畸形“三公消费”取得了一定实效。这一点应当给予肯定。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对“三公消费”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的工作,较之原本可以达到的程度还有不小的差距,至少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做得很不够。人们被告知,2009年和2010年两年,全国“三公消费”分别比上一年压缩158.06亿元和57.51亿元,接下来自然要问: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全国“三公消费”的数额到底是多少?如果不公布这三年“三公消费”的数据,怎么能证明你公布的去年和今年压缩的“三公消费”数字的真实性?
全面充分地公开“三公消费”的数额,以便于公众对“三公消费”行为的监督,一直是社会舆论的强烈吁求。然而有关方面总是未有行动。其中最常见的一个说法是,“三公消费”属于公务经费,分别与不同的部门和具体事项挂在一起,如果把“三公消费”单列出来,从财会制度上讲并不科学。南方某市财政局一名负责人曾举例说,比如外经贸局出国是谈项目,属外贸专项经费,贸促会、台办、外办等部门有专门的外事交流经费、培训费,有些党政机关还安排了领导出访的外事经费,等等,这些在预算编制上很难单列出来。言下之意,“三公消费”在预算编制上单列既不科学,也有很大的困难,因此难以统计出准确的数据,也难以作为政府信息正式予以公开。
其实,把分布在各种预算项目下的“三公消费”单列出来,只是在预算编制上多了一道手续,以前该怎么分布的还继续怎么分布,最后再把涉及“三公消费”的费用进行综合单列,有什么“不科学”呢?技术上又有多大的困难呢?如果有关方面自己嫌麻烦,那么不妨先把各级政府预算的内容完整、详细地公之于众,各方面的专业人士根据这些内容,通过严格规范的计算,也能统计出“三公消费”的数额。然而,目前各级政府预算有的根本就不公开,有的虽然公开了,却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项目框架,从中找不到统计“三公消费”的任何线索。
全国“三公消费”数额不予公布,“非不能为,是不为也”。一个最直接的问题是,有关方面既然已经统计出去年全国“三公消费”比前年压缩了多少,今年又比去年压缩了多少,那么,他们一定也统计出了这三年全国“三公消费”分别是多少,没有后面的统计结果,就不能得出前面的统计结果。既然对于全国“三公消费”数额已经有了权威的统计结果,那还是踏踏实实、大大方方地向社会公开发布这个统计结果吧。这样才最能说明问题,也最能显示有关方面治理“三公消费”的诚意。(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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