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父母必须有一方在机关单位工作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鹤城区公众信息网发布了“2010年乡财所和社区招聘简章”。
简章规定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包括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属驻鹤单位工作。
有市民指出,上述报名条件明显是为某些特殊的群体量身打造的,是为照顾当地一些“官二代”,招聘对象实质上需要“比拼父母身份”。
面对质疑,负责执行招聘考试工作的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说,之所以限定招聘对象,是为了防止不在鹤城区的人员“为考试而考试”,为符合招聘条件,临时将其户口迁至位于怀化市中心的鹤城区。
在记者展开调查的同时,鹤城区召开会议,并就此次招聘简章招聘对象条件和加分政策做出修改,并延长业已到期的报名时间。
均据新华社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哉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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