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苏州高新区马浜小区内,两名小伙驾驶着一辆绿色的邮政面包车经过楼前,意外撞死一条宠物狗;面对狗主人要么赔偿5000元,要么给狗尸体下跪1小时的要求,两小伙挨打后选择了下跪,民警来到后,小伙和狗主人说已协商处理,不愿民警介入。(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12版)
每当发生这种事,多数人都会谴责狗主人的霸道,认为这是对下跪者的人格侮辱。而在狗主人和爱狗的人看来,这是体现对生命及其生命价值的尊重,是发扬“狗道主义”。殊不知,发扬“狗道主义”是有底线的,关爱狗是在关爱人的基础
之上的。超越了这道底线,那就不仅脱离了“狗道主义”的真正内涵,反而有悖于“人道主义”精神,是对于人的自身价值和尊严的亵渎。
但是,“狗道”也罢,狗主人的霸道也罢,在这起给狗下跪事件中,最令人深思的还是下跪之道:两名小伙子选择了下跪,以至于连警察来了也不愿让其介入——两名小伙子何以如此笃守下跪之道?如果说刚开始狗主人强逼对方下跪是侮辱对方的话,那么,后来执着下跪无疑是自辱和自贱之举。这不是尊重生命,恰是对自身生命价值的贬抑,牺牲自己的人格尊严换来的只能是带有鄙夷的同情,而不是尊重。(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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