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日,河南林州市已停止供暖5天。该市邻近河北,近期属全年最冷时期,气象预报显示,11日林州最低气温为-10℃。据林州市长热线回复:林州今冬将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停止供暖。1月8日开始,热力公司已开始全额退还市民的供暖费。(详见今日本报A21版)
如今是隆冬季节,今年的天气异常的寒冷,不要说是北方地区,这些天就是本人所在的南方也冷的刺骨,此时的取暖最为重要。而为了完成节能减排,突然之间停止供暖,这一停给家庭和单位带来众多的不便和影响,冷了不少人的心。
没了集中供暖,必然就会迫使公众另谋途径取暖,收入低的人会重新捡起原来的煤炉子或购买电暖器;收入较高的人必然就会装上空调;一些部门和单位就会烧起大锅炉;此种一家一户和小范围的自行取暖,造成更大的污染和损耗。再则停止了供暖,原来无须购置的取暖设施要添置,对于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自行取暖的费用比起集中取暖成本要高,要增加不少的费用,停止供暖从经济上算也给老百姓带来很大的负担。
停止供暖从指标上看电是下降了,规定的“节能减排”指标也能完成或者超额,由此政绩显赫。但是“堵住了一道窗,开启了一道门”,停止了大供暖,由此产生不少小供暖,此“能”不但没有降低反而上升,“排”没有节省反而加大,此种“节能减排”只是“掩耳盗铃”。尤其是作为政府部门在最寒冷的时候,本应给百姓送温暖,而此时却遇冷,显得有些冷酷。
“节能减排”是项硬指标,不能马虎,作为其中之一的用电进行控制很有必要,但控制用电要视情而定,不能拿与保障公众生活的取暖开刀,应该是对一些污染大,消耗大,确实需要关停并转的企业进行限制,更应该加强平常节电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不浪费,厉行节约。而一味的追求指标的“节能减排”适得其反。
有关部门多次强调,“不能简单拉闸限电,更不能停限居民生活用电、采暖和公共设施用电”,可是一些地方却置若罔闻。停止供暖的背后,导致公众负担加重,能耗不减反升,实在是得不偿失,此举是典型的牺牲公众的利益,追求表面的政绩行为,比起现实中的污染超能更为严重,应严厉追究。(罗瑞明 赣州市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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