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在教室外抱着一根柱子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幸运地活了下来,如果不是当年考上大学,一个靠冒名顶替得以上大学的“假罗彩霞”就得逞了。
雷梦莲,这名四川农业大学大三学生,在去年9月发现自己被冒名顶替,顶替者以她的名义成为西华师范大学的学生,现在已经上大四了。
中国青年报今天关注的这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线索来自同样有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遭遇的罗彩霞。在了结了与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等8名被告的官司后,罗彩霞成了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栏目的编导。几天前,她开始采访这个案子。
但是,虽然几经努力,和我们一样,她现在还不知道冒名顶替者是谁。西华师大教务处赵处长拒绝接受采访,因为“冒名顶替的和被冒名顶替的都是受害者,教育工作者要对学生负责任,要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不希望我们学生受到媒体的再次伤害”。
2009年曝光的“罗彩霞事件”是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标志性事件,但罗彩霞并不是第一个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现在看来,她也绝非是最后一个。
对比“罗彩霞事件”和“雷梦莲事件”,我们发现,相似之处是有众多看不见的手在背后操纵,不同之处是后者当事方掩盖的能量更大。
“罗彩霞事件”曝光后,2009年6月30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出《关于核实普通高等学校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学籍的通知》,并将同姓名同身份证号在校本专科学生数据通过“平台”公布,要求各高校认真核查疑似冒名顶替的在校生。
在这次核查中,湖北的一名在校生被查出属于冒名顶替上大学并受到了处理。据我了解,更多的冒名顶替者是被学校低调处理:自动退学。
冒名顶替上大学远非一两个人能够操作——涉及考生所在的中学、录取高校、招生部门,以及管理户籍的公安部门。简单地让冒名顶替者退学,看似维护了被冒名顶替者的权益,其实会制造出更多的受害者:如果造假违规的人员轻易地就能逃脱法律法规的制裁,谁还会敬畏法律呢?
“罗彩霞事件”发生后,教育部曾表态说,对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但是,公众至今不知道贵州师大受到了哪些处理,难道贵州师大也是受害者?
现在,“雷梦莲事件”又发生了,调查也进行一个月了。我们期待有一个令公众信服的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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