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党、国家和军队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刘华清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1月14日6时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刘华清同志1916年10月1日出生于湖北省黄安县(今红安县)二程区花桥乡刘家院子村(今属大悟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8岁入私塾,10岁在村办新学堂学习,开始接触进步思想。1927年黄麻起义后,黄安县农民政府和工农革命军鄂东军先后成立,他成为红色小交通员和本村儿童团长。192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参加革命工作,任村团支部书记,1935年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0年5月起,刘华清同志任少共黄安二程区委书记、游击武装中队长。同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陂安南县军区指挥部少共团委书记,红安中心县军区指挥部团委书记兼少共县委书记,中共鄂东北道委会秘书及鄂东北游击总司令部交通队政治指导员、秘书科科长,在极其困难的游击岁月里坚持鄂豫皖边区武装斗争。1934年11月,他参加了红25军长征。先后任军政治部组织、宣传、文印科科长,刻印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先遣队北上抗日宣言》。他作战英勇,不畏艰险,在独树镇战斗中腿部负重伤,凭着坚定的信念,拉着马尾巴坚持行军。在创建鄂豫陕根据地的斗争中,他负责编辑和刻印军政治部《战士报》、起草文件、刻印布告等,有力地配合了反“围剿”斗争。1935年9月,红25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任红15军团政治部敌工部科长,红78师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红31军司令部作战科副科长,红军援西军机要科科长,参加了陕甘根据地第三次反“围剿”和劳山、榆林桥、直罗镇、东征、西征、山城堡等战役战斗。宣传工作中,他和有关同志一起,采用鄂豫皖地区流行的《土地革命完成了》的歌谱,将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改成歌曲,传唱至今。西征中,他受命单身策马到敌军围寨下喊话,宣讲红军的抗日主张,成功争取和谈,避免了红军伤亡,受到红军西方野战军司令员彭德怀同志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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