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河北农民工刘德军为讨回3200元工资,在老板王海面前喝下剧毒农药百草枯,目前已出现肺部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医生称没有挽救的可能。派出所认定,这是一起民事案件。(1月29日《京华时报》)
为了讨还3200元工资,一口气赌上了生命,这真是个“杯具”。这里,凸显了监管的缺位和维权渠道不畅通的积弊。如果政府监管部门实实在在的为民众服务,刘德军遇到了困难,首先想的是监管部门,而不是农药。诚如斯,刘德军不可能走上这条悲壮讨薪路。
不敢说这里适合送一面“不为人民服务锦旗”,但略约可以知道的是,刘德军躺在医院后,派出所作出这是“民事案件”、“不归公安机关管辖”的冷漠结论,流露出某些公仆对刘德军讨薪服毒一事没有多少自责和热情。公安机关是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即使不是自己的“分内事”,但是,遇到生命危难的事,“额外”服务一回又何妨呢?
当然,善意地分析,也许春节临近,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吃紧,不敢怠慢,或怕分散精力,总而言之,警察有自己的“苦衷”。但是,常言道:有困难找警察。刘德军讨薪不着,如今又有生命危险,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警察岂可袖手旁观?又岂能用这样冷漠的态度对待?某些警察的冷漠,是不是刘德军有困难不找警察和政府部门、而拿生命做赌注的一个原因呢?
讨薪的“悲剧”、“搞笑剧”、“创意剧”,一直在上演。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一些政府部门的冷漠,让讨薪难雪上加霜,对此,相关的问责是否该跟上呢? (王捷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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