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日前公布的数据表明:2010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1303元,比2009年人均增收1295元,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6%。至此,浙江农民人均收入已连续26年位居全国省区第一。
这是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对浙江47个市、县(市、区)47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得出的结论。
空间狭小、资源不足,促使浙江人在经营机制方面率先创新,历届省委、省政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势利导推出新政:浙江最早允许农民务工经商,最早允许农民长途贩运,最早允许对农民开放城乡市场,最早推进农村工业化,最早推进城乡区域统筹……这些措施,使浙江农民收入稳步、快速增长。
“统筹区域发展,建设惠及全民的小康”是浙江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素被称为浙江“西部地区”的丽水,2008年起连续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名列全省第一。如果说,以前浙江沿海地区的崛起是“单极突进”的话,那么如今浙江省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各个区域正齐头并进,呈现出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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