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在原规定的八类禁放地点外,另有广播电台等八类区域列入禁放地点和区域。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有更多的革新之举:
改革节日烟花爆竹的燃放方式,所有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都改为销售没有太大声响的烟花。这样,即便在小区里燃放,也无大害,减少对病人、孕妇、老人和儿童等群体休息的干扰。
设定大型烟花爆竹燃放点,燃放点充分考虑居民在自家阳台或户外都可以看到。燃放点设置观赏区与戒严区,大型烟花由专业公司燃放。现在,北京虽然也有,但是,集中燃放点太少,满足不了更多人的需求。
燃放时间也要特别考虑,可以设计为小年夜晚上七点前燃放一次,也是除夕之前的试放。除夕则燃放两次,一是晚饭前小规模燃放一次,二是晚上十二点到十二点半燃放较大型的烟花,既辞旧岁,又贺新年。
元宵节则不妨在奥林匹克公园等地举办大型游园灯会,晚七点前燃放大型烟花,晚十点燃放第二次。
不完全禁止燃放烟花鞭竹,体现了当代社会对传统文化的敬意,也能最限度减少对人们生活的干扰。(吴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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