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海岛开发现状
建立执法信息档案
201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海岛资源从此纳入规范管理。为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中国海监总队着手拟定了《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各级海监机构全面展开了海岛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北海、东海区;辽宁、山东、福建、广东等省都已相继组织了海岛专项行动,对所辖区域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全面普查,建立了执法基础信息档案,为今后海岛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海岛保护执法依据,2010年12月14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中国海监海岛保护与利用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出台前,总队派专人去各地调研,学习在海岛执法中好的方式方法,积累有益经验,为全面开展海岛保护做好充足准备。办法的出台将成为全面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和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的规范性文件。
此外,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海监对渤海已完成5个航次巡航执法检查任务,海上航程9763.7海里、航时884.8小时,海上巡航监视油田矿区211个次、各类平台743座次、储油轮22艘次;陆岸巡查里程77230公里,累计派出车辆157车次,共登检石油平台106座次。
中国海监参与公益事业日益频繁。去年5月至12月期间,为了加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海底光缆保护工作,切实保障通信畅通,中国海监总队组织3海区总队以及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市)总队开展了全海域的专项维权护缆行动,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中国海监各有关机构共出动船舶1600余艘次,航程近39万海里,共检查、驱离实施捕捞、抛锚、海洋工程等各类海上作业船舶10300余艘次,确保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海底光缆的安全。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人员素质全面提升
近年来,中国海监总队遵守队伍大培训、大练兵、大演练的发展理念,全面开展队伍能力建设,特别是2010年的高层领导培训与一线执法人员的轮训相结合,海监队伍得到了锻炼,素质得到了提高,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提升。
2010年,中国海监总队相继组织了3期针对沿海省、市海监队伍的大轮训,培训执法骨干234人。至此,全国海监队伍中执法骨干力量基本上全面接受了正规、封闭式的培训,这将直接提升海监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和人员素质。2009年12月中国远程教育网投入运行。目前,每天网上在线学习的海监队员人数达到了百人之多,截至2010年12月底,网上学员总数已达7654人,其中参加上岗资格培训的学员1734人,平均每天有100余人同时在线听课。除此之外,应不同执法岗位需求,中国海监总队还及时地组织了溢油检验鉴定等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海监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中国海监第十支队于2010年7月28日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海监队伍体制建设的全面完成。2010年共新增设海监支队6个,海监大队1个,海监队伍已经发展到总队14个、支队104个、大队206个,总着装人数累计近9000余人。
海监执法工作内容的丰富和深入,对执法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中国海监总队从加强装备能力入手,努力改善海监执法能力。去年年底,3艘新造海监船交付使用,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持地方建造600吨级、1000吨级、1500吨级36艘海监船项目设计合同签字仪式也已举行,省级建造维权执法专用海监船设计、建造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签订建造54艘海岛保护和管理执法快艇合同,为加大海岛保护执法力度,增强海岛保护执法装备能力提供了保障。
各项制度全面规范
执法能力大幅提升
2010年,中国海监各项制度得到全面规范。年初,国家海洋局印发了《中国海监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了《2009年海洋行政执法公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海洋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制定了海洋行政执法专业标准,组织修订了《中国海监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规定》(试行),修订后的规定将更加完善和规范。此外,中国海监总队还组织编拟了涉外海洋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填补了涉外海洋执法时没有相应文书格式的空白,为规范和提高执法水平提供了广泛的制度保障。
中国海监国际合作也扎实有序开展。去年中国海监与韩国海洋警察厅正式建立合作机制并实现高层访问后,7月,韩国海洋警察厅代表团回访,与中国海监总队正式进行了第二次业务层面的会谈,取得了建设性成果;8月,海监83船访问了俄罗斯并参加了“六国论坛”海上安保联合演练,在演练中表现突出,得到了参演方的一致好评;福建省总队与台湾海巡署、福州支队与马祖海巡队建立了联络窗口,两岸海上执法合作已逐步深入。这标志着中国海监队伍进入了国际化、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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