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总队启动海岛执法获得一手资料
为贯彻落实新实施的海岛保护法,2010年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启动了海岛专项执法行动,并获取了较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为确保海岛专项行动的顺利展开,东海总队要求所属各支队成立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辖区内海岛执法检查,并在此后召开了“无居民海岛执法工作座谈会”,对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随后组织第四、五、六海监支队和东海航空支队,于2010年3月至8月间开展了东海区海岛专项执法行动。
截至2010年8月,执法人员采取现场登临检查、环岛巡航观察和航空监视等检查方式,船舶巡航202小时,航程2469海里;海监飞机飞行69架次,229航时,航程约57250公里,对辖区内所有领海基点岛屿和部分无居民海岛进行了检查,共获取照片12300余张。并先后完成对辖区内全部17个领海基点岛屿中的13个岛屿(4个台属岛屿除外)以及30个无居民海岛的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全面的本底资料,还集结成《2010年东海区领海基点岛屿执法检查图集》,圆满完成了海岛专项执法年度任务。同时也为海岛保护和今后开展无居民海岛专项执法检查奠定了基础。
此外,东海总队还指导所属支队独立办案,顺利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按照中国海监总队的要求,2010年起,海区下属各支队被赋予独立的海洋行政处罚权。为实现办案体制的平稳过渡,东海总队先后通过制定下发工作意见,建立健全会审、主办或协办监察员等多项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支队执法办案工作。截至去年年底,东海总队及下属各支队共承办各类海洋违法案件36起,下达处罚决定28起,结案25起,执行罚款金额2731万余元,且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南海总队定期维权执法首次投放主权碑
2010年,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顺利完成了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专项维权执法、行政执法、海洋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各项任务,并在曾母暗沙投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碑,宣示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权利。
据统计,截至2010年11月30日,南海总队在辖区内检查各类涉海项目1394个,查获违法行为92起,立案47起,收缴罚款1321万元。
根据《2010年南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计划》,截至2010年11月30日,南海总队共组织开展了31个航次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重点对南海北部、北部湾湾口、东沙群岛西南部、西沙群岛北部、海南岛东部、南沙群岛等海域开展了定期维权巡航执法。特别是在对南海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中,对南沙进行了考察调研,慰问了驻岛官兵,并在曾母暗沙投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碑。这是中国海监开展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以来首次投放主权碑。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执行北太平洋地区海岸警备执法机构论坛2010年海上安保多边演练任务的通知》和《2010北太平洋地区海岸警备执法机构论坛海上安保联合演习方案》及相关协调会议精神,南海总队组织中国海监83船和B-7112飞机参加了在俄罗斯海参崴举行的北太平洋地区海岸警备执法机构论坛海上安保联合演习。此次是中国海监和公安部、交通部海事局的第1次联合行动,也是中国海监第1次派出船、机参加国际性的海上执法队伍联合演练活动,更是我国参加“六国论坛”以来第1次派出执法力量参加演习。中国海监执法船艇、飞机及人员凭借严谨的航海作风、过硬的业务水平、娴熟的执法技能和良好的战术素养,全方位、立体化地展示出了中国海监队伍精良装备、人才素质和我国海上主要执法力量的良好形象,受到国内、国际同行的广泛赞誉。
2010年南海总队组织各支队参与制订并实施了南海分局2010年海洋环境监视监测方案,对重点海洋工程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管,强化了海洋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期间共检查项目351个,查获违法行为33起,立案18件,决定罚款129万元,收缴罚款129万元。
北海总队专项巡护执法强化有效监管
截至2010年11月30日,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在国际海底光缆巡护专项执法行动中驱离渔船445余艘,监督检查了60个单位43个涉外海洋科研项目,共查处违法案件48起,处罚决定总额6903万元。
在组织实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北海区开展的海底光缆巡护专项执法行动中,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检查监视船舶1300余艘,驱离渔船445余艘,发现处置违法作业施工船4艘,有效保障了上海世博会期间北海区海底光缆的安全畅通。
为了加强对北海区涉外海洋科研活动的监管,北海总队组织开展了北海区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对2009年以来经国家海洋局审批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对北海区60个单位的43个涉外海洋科研项目逐一进行了排查,并对涉外海洋科研单位分管涉外海洋科研工作的领导、联络员进行了登记备案,取得了重要的调查资料。同时加强了涉外海洋科研活动的法规宣传。
2010年北海总队开展了定期巡视执法检查,强化了对管辖海域和各类海洋开发活动的有效监管。在海上组织实施了5个航次的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定期巡航执法检查任务,检查石油公司18家、油田(人工岛)190个次、各类平台(储油轮)563座次、陆地终端9座次、登检平台106座次,及时发现、整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保隐患48起,有效地保护了海洋环境。
同时,北海总队还组织开展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溢油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利用卫星遥感监测信息进行溢油应急核查68次,发现海上漂油或油污登陆23次;对中海油天津分公司南海一号平台井溢油事故启动了3级溢油应急响应,开展了7.16大连新港码头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溢油应急监视监测工作,两次事故溢油应急反应快速、指挥有力、组织高效、密切合作,使海上溢油得到有效处置。
针对当前各级海监队伍普遍存在的执法信息不畅、违法案件地方保护等问题,北海总队修订完善了《海区总队与地方省(市)总队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并建立了情况通报、联合检查与办案、行政处罚与监督等配套制度,用机制来弥补制度的缺陷,用制度来保障机制的运行,推动了海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此外,还加强了对地方海监行政处罚的监督,对进展缓慢、查处不力的案件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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