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止于真相,公信源自公开。惟有通过公开透明,实行“金鱼缸”式操作,政府权力才能真正为人民的权力服务;惟有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公信力才能伴随着阳光不断生长
公信力是政府的立身之本。政府公信力源于民众的信任,信任的重要前提就是了解。在一个信息像空气和水一样重要的时代,政府的公信力与其信息披露的程度息息相关。
公开透明是人们了解政府的前提。公开透明了,人们才能更充分地了解政府日常运作,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也只有公开透明了,公职人员才能更好地接受监督,勤勉作为、不敢懈怠,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
现在,一旦发生公共事件,人们首先关心的往往是事实真相,这已经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共识。而获得真相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公开透明。因此,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当有干部认为群众不明真相时,其实更应反躬自问,是否因为不够公开透明,从而导致真相不明?
事实表明,一些公共事件的酝酿扩大,往往是不够阳光使然。面对一些突发性事件,一些干部本能地抱着“瞒”和“捂”的思维,导致民众因不了解而猜测,因猜测而众说纷纭,最终谣言四起、使局面陷入被动。尤其在网络时代,面对多元快捷的信息获取方式,任何试图隐瞒的举动只会适得其反,只有及时公开透明,才能掌握主动、获得信任。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对过往经验的吸取,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选择公开透明。比如,面对一些突发性公共事件,许多地方都会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这极大地增进了人们对政府的信任支持。但也有一些信息发布的效果并不好,究极原因,就在于发布的是自己认为重要的信息,而非公众关注的信息;甚至一上来就急于撇清责任,对公众的关切质疑却刻意回避。这样的信息发布,不仅与公开透明的理念不符,反而助长了人们的“反面猜想”。
这也说明,公开透明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深层次的理念问题。如果把信息看做是一种自我资源,那么信息的公开透明就会被当作一种权宜之计;反之,如果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认识到政府信息的公共资源属性,尊重人民的知情权,公开透明就会成为一种主动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公开透明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以人为本的问题;政府公信力的打造,与政府服务人民紧密相连。
政府“公开透明”的一个成功实践,是汶川大地震。在那场大地震中,真相之所以能战胜谎言,真情之所以能感动世界,正是源于信息的公开透明;而公开透明之所以成为第一选择、唯一选项,其背后则是以人为本的抗震救灾主线和政府对生命的尊重关怀。以人为本理念下的公开透明,动员起了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力量,也极大地增强了政府的号召力和公信力。
任何权力都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可以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由于人性的复杂性,权力也有封闭运行的冲动,并容易被滥用。要确保权力的人民属性,就要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使政府在民主监督中,遏制滥用权力的冲动,获得避免腐败的免疫力。无论是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还是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体现的都是将政府“公开透明”制度化的努力,都在为政府的公信力构筑基石。
流言止于真相,公信源自公开。惟有通过公开透明,实行“金鱼缸”式操作,政府权力才能真正为人民的权力服务;惟有保障人民的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公信力才能伴随着阳光不断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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