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城市化背景下的新土改
据经济之声报道,成都新一轮农村产权改革,生动地表达了“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的逻辑。成都在城乡统筹实践中,全面突破城乡二元结构。这是新世纪,在城市化进程中,中国土地上第一次标志性改革。
2007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成都市成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几年来,城市化的加速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对农村经济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成都改革的出发点,就是切实保障城市化加速的农业基础、耕地资源和农户权益,并以此为前提确立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合法转让权。
设立耕保基金,守住耕地红线
为了保障城乡一体化的顺利进行,成都率先于全国建立由市县财力支持的耕地保护基金制度,动员农民保护耕地,为城市化和农村资源的大规模流转,设立一道保护耕地的“防火墙”。 每年成都市县两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26亿元,按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的标准,向农民发放耕地保护金,并与农民养老保险相结合。在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60岁的冯正华就利用耕保基金,给自己和老伴都买了养老保险。“我已经领了3个月养老金,这下不用给儿子增添负担了。”他说,“儿子一家4口,夫妇俩也买了养老保险,我家有4亩多耕地,耕保基金还用不完呢!”
成都独创性地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给予补偿,调动了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同时还开启了建立农村社保体系的大门。以财政性的耕保基金为依托,为农民购买养老保险,实际上就是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缴入第一笔“保费”。18亿亩的红线要守得住,农村保障的体系更要有人保。
产权确立民主自愿,“议事会”遍地开花
成都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产权确立程序。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找到村民自治的具体形式。
几年的改革让成都农村出现了一件新鲜事儿:不知从何时起,也不知是谁的发明,“议事会”“元老会”遍地开花,成了成都改革的一道独特风景。在这独特的风景下,农户自己作主,参与公共管理,实践了村庄民主。由村民自主协商解决确权中遇到的历史难题,也减少了矛盾和冲突,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确权环境。
从2008年开始,成都推广探索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制度。至2009年,已在所有村和涉农社区成立议事会,构建起了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平说:“多年累积的陈芝麻烂谷子等矛盾,一下子全冒出来了。利益怎么调整?矛盾怎么化解?‘清官难断家务事’,交给上面的干部处理,难保公平不说,群众也不一定买账。没想到,交给群众自己搞起来的村民议事会处理,所有矛盾迎刃而解。”
新津县袁山村实施集中居住,要修建一个集中饲养的猪棚。村上在新居附近选好地址,却遭到一户农民的坚决反对:猪棚离他家太近了,有味道。最后,村上召开议事会,9名“村议员”中7名投票赞成修建。因为这个位置最合理,挪到其他地方影响的村民更多。这户农民只好接受,并说:“你们这么多人都同意,我能说啥子呀!”
如今,村民议事会已经作为一项社会管理制度,在成都农村固定下来,开始长久发挥基层民主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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