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城市化的新土改之路
成都的试验形象的讲诉了一幅土地制度改革的路线图:在农地确权的基础上,以土地指标交易带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集体土地流转,推动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促进城市化。这场改革实践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农民及其集体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城市则把更多的土地收益返回新农村建设;政府则提供城乡全域规划、确权和其他公共服务,形成政府、城市、农民和农村之间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成都市国土局副局长黄晓兰介绍说,成都市解决“不减少耕地、不能损害农民利益”的城市合理用地道路办法,就是利用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一部分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承载量问题;城市土地的收益再仅哺农村,实现城乡差距缩小、农村共享统筹城乡改革成果”。
以成都市郫县为例,早在2004年初,该县就已经用完了前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该县唐元镇长林村进行土地整理,节约了263亩建设用地。这些腾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被平移到靠近该县县城城市规划区的犀浦镇和友爱镇,经过依法批准征收和对当地农民依法补偿安置后,按规定用作为经营性用地公开拍卖,共得近六亿余元,其中6500多万元用于长林村的拆旧建新、公共配套,2.6亿多元用于犀浦镇和友爱镇拆迁补偿,2.6亿多元用于缴纳税费、土地出让金、耕地保护基金以及社保住房基金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认为,实行综合国土整治,农村可以获得一笔资本投入,城市可以获得土地承载,耕地面积也能增加这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通过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在有效解决了城市发展承载不足的同时,也实现了城市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据统计,2004年至今,成都市共投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50亿元,挂钩资金100亿元,整合部门资金近3亿元,平均每年投入25亿多元。实施土地整治和挂钩项目的项目区农村,平均每个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的投入可达到4000万元以上,平均每个农民从城市化土地增值中收益3.2万元,形成了农民与各相关利益方分享城市化土地增值的新格局,也极大解决了制约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瓶颈。
公共服务普惠城乡群众
仁寿县板桥乡杨光立在成都武侯区务工,几年前,他的儿女双双顺利转学到武顺街小学。“待遇和城里的孩子一样。”他高兴地说。
户籍制度是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标志性体制壁垒。成都率先进行比较彻底的户籍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实现自由迁徙。这是彻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重要一步。
2009年起,成都市率先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全市所有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建设。为此,成都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7.12亿元。按照每个村(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拨付,直至农村公共服务达到城市水平。
成都变革的故事,不是单一的经济改革。它体现了政府在城乡统筹中地位和角色的根本性变化----向公共功能的服务型政府转型。(冯雅 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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