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财政局一官员李华波伙同他人,将财政局基建专户资金9400万元人民币转移侵占,案发前潜逃。”这条消息甫一发布,就引起强烈反响。如果说,陈绍基、王益、米凤君这些省部级高官的贪污已经令全国人民极其愤慨的话,贫困县股长李华波“蛇吞象”的贪婪,更是到了用“暴怒”都不足以形容人们心情的地步!
人们通常认为,“大官”有大权,贪污受贿的机会就多;“小官”权力小,贪污的金额应该不会太大,其实现实生活中并不尽然。近年来,类似李华波这样的“小吏”变身“硕鼠”的案例,已非首例。山西临汾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案,被查获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吉林省的一名基层法官,大贪5300万元执行款。有关调查也显示,近年这种小吏“巨贪”在经济犯罪中占有相当比例。
为什么“小吏”会变身“硕鼠”?监督不够应该是一个因素。相关部门往往把监控的重点对象集中在一些职位比较高的干部身上,从而忽视了对“小人物”的监管,使得一些人可以利用职务便利,“小吏”变大变肥。李华波卷了近亿公款外逃,作案时间长达4年居然没人发现,充分说明了这个“硕鼠”的活动一直没有纳入到“猫”的视野范围。
制度漏洞也一定存在。先说管理漏洞,就拿李华波案来说,案发后已被免职的鄱阳县财政局长竟然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真是“糊涂庙里糊涂神”啊。当家的不知家底,国家下拨的钱没人管,这样的“家长”还要他干什么?再说财政金融漏洞,一个小小的股长,居然可以随意调动近亿资金转往国外而不被发现,多少审核规则形同虚设?更换印鉴未履行手续,私刻的公章,竟可瞒天过海越过7个资金管理环节,我们的财政系统和银行系统需要改进的地方一定不少!
有一句俗话“别拿村长不当干部”。的确,在反腐形势日益复杂、反腐斗争日益艰巨的今天,“小官”腐败令人震惊。因此,我们不仅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建立有群众监督与媒体监督参与的立体监督机制,与体制内的监督机制形成互动,相辅相成, 把那些“实权派”“小人物”的管理监督也纳入到管理监督的体系之中,对他们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而对于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还可建立交流机制,定期轮岗,减少其犯罪的几率。堵住腐败的制度漏洞,对那些具有人事权、财务权、审批权等重点岗位,切实落实财务、审计、审批等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有效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想贪的人无从下手。只有把科学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来、并坚持下去,才能遏制“小权力”的滥用,防止“小吏”变身“硕鼠”。更应该强化问责制,对出现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该问责的问责,该走人的走人,该调整的调整,净化行政环境。(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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