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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天价吊拖费,是拯救还是打劫

2011年02月23日 08:57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又见“天价拖车费”。据《南方日报》报道,2月13日,司机阿刚驾驶一辆长途货车进入广州,行至京珠高速花都段时遭遇车祸,交警部门找来的交通拯救队“新城汽车运输公司”共出动两台吊车、4辆货车,作业前,拯救队向劫后余生的阿刚出示了一份报价清单,仅“吊车费”一项就高达4.5万元,是物价部门规定收费的20倍,而全部清理费用约6万元。

  可以想见,看到“6万”这数字,身体已负伤的阿刚又遭到一场精神上的车祸,他这趟帮人从成都拉货到广州,约2200公里路程,运费也才12500元,而拯救队只把货从车祸现场转运到其驻地,不足10公里,转运费就要8000元。

  天价“拯救”,只让人感觉是在青天白日“趁火打劫”,要命的是这“拯救”你还无权拒绝,人家说了,尽快抢救交通是交警的命令,即使你不签字,他们也要强行清理现场。也就是说,他们这买卖可不是自由市场的交易,尚方宝剑在手,可先斩后奏。这是市场吗?当然也算是,强制加垄断的市场,虽是市场中的怪胎,却也能大行其道。

  西欧现代化的先驱英国人边沁认为,“约束力”的松弛是快乐与痛苦的“来源”。市场的约束力来源于竞争,只有充分竞争的市场才能发挥市场最大的约束力。可在由交警指定服务的“市场”里,市场的约束力充分松弛了,快乐的是“新城汽车运输公司”之类的得益者,痛苦的是被它们“拯救”的司机、车主或其家属。所谓“买单”,就是你要照清单全买,而不是照商品的合理价格付款,不然你的车你的货就别想提出去。

  强买强卖当然得有暴力的威慑才能成立,那么,这个后来记者调查得知竟连“收费许可证”都“很可能”未申领的“公司”,凭啥能“天价”收费呢?市场的约束力看来已荡然无存,政府的约束力又何在呢?

  高速公路事故后拖车的业务是块唐僧肉,谁不想咬上一口。这个表面上放入市场的特殊行业,既然还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趁折现率最高的时候分一杯羹,更待何时。于是,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事故司机成了被宰的羔羊,以至于去年某地有291名货车司机按手印联名上书国务院纠风办,直言该地天价施救费形同拦路抢劫。那些所谓“交通拯救队”敢于明火执仗为非作歹,交通部门能自证清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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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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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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